※ 引述《df31 (DF-31)》之銘言:
: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 1- 反對同婚都是基督教的錯
: 奇怪了,反同婚遊行,台灣所有的主要宗教都出場了,還有很多非
: 宗教組織,為什麼只找基督教麻煩?
: 看不懂!!!
當然也不是只找基督教麻煩,而是基督教徒在檯面上製造很多麻煩。
而且基督徒也解決不了被質疑的各種立場。
比方你說「為什麼只找基督教?」,這沒有解決基督教義反同與世俗平權的爭議
,這語調只是嘗試卸除基督教團體的部分責任,並沒有實質面對。
相對的,佛教參戰者釋昭慧贊同同婚,這你大概也不清楚。
: 2- 反對同婚就是迫害,歧視
: 奇怪了,你有權利鼓吹同婚,難道我沒有權利反對同婚嗎?你有支
: 持同婚的理由,難道我沒有反對同婚的理由嗎?如果,你能夠強迫
: 我接受同婚,那麼,我是不是也有權利強迫你不結婚呢?
這是很經典的反動式修詞。
回教徒反對吃豬肉,但沒有辦法禁止別人吃豬肉。
基督徒跟回教徒都有權利堅持教義,但前提是不妨害別人的自由。
基督徒現在阻止同婚合法化,實質上就是阻礙同權,這不叫迫害,
那又叫什麼呢?難道哪天台灣回教徒去促進國會修法禁止養豬,
其他人不能有意見嗎?
好了,1~2點都是老生常談,完全就是重覆討論。
我不曉得你幹嘛又來一次迴圈,板上文章這麼多,
總有可以回答你這些問題的內容。
: 3- 污名化反同婚為禁止同婚
: 事實上,反同婚方面並沒有禁止同婚。反而,非常理性並合理的
: 支持以【專法】來處理同婚的問題。而同婚團體原來的訴求也不
: 過是【專法】,只不過是偉大的總統大人放話支持,才吃夠夠的
: 上綱到【民法】層面。這種【髮夾彎】不要以為人家看不見。
我想這是你對台灣反同團體缺乏深刻理解。
前陣子他們的遊行跟集會,才貼出了「反專法、反同婚、捍衛婚姻」的標語。
所謂反同婚支持以專法,只是對外欺騙公眾的兩面手法;
對內,他們是通通反對。
所以說他們宣稱支持專法,只是嘗試拖延、弱化同婚的合理性。
你稍微有在注意相關的新聞,就不會誤以為反同團體有那麼理智開明。
: 4- 斷章取義的論證
這段就沒必要回應了,你也不是第一次發表對台灣社會毫無所悉的成見,
社會大學也是要在地化的。
基信板光是討論論述就已經飽和,根本沒有其他人有能力去追蹤目前在台灣
同運與反同團體彼此交戰的過程,而缺乏討論基礎是沒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