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神的信先存情況,人的信之可能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3 02:25:22
1.神的信vs人的信:問題的脈絡
「信心」出於神,除了我以前讀的路德著作,及一些羅馬書註釋的影響外,
最主要是以下經文:

16:16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16:17 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
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信心/信念/信仰」是偏教義的認知層面?
還是偏經驗的感性層面?
或是偏實踐的意志及行為層面?
知、情、意、行的全人層面必定都是有的(大誡命一),
而太16:16-17這邊就是一個偏認知層面的「信」,
而耶穌說「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正是信出於神的重要根據。
用唐崇榮的語言,
除了認知被聖化是神的工作外,
而我們的情感被聖化、意志/行為被聖化,也都是神的工作;
這就是知求真、意/行求善、情求美。
真善美是生命的目標,也對應於信望愛。
當然,大部份經文看起來,都是直接在講「人的信」,
當然,經文也沒有說人的信不是出於恩典與聖靈XD
(說到底,人的知情意行或任何感知官能,
都是神所造、所賜的普遍恩典,也仍是可從這個層面說出於神;
但人運用神給的工具,難道不能做出「自己」的東西嗎?
正如我們使用文具製造商做的筆,可以寫出文章/content來,
單就筆是製造商做的這點而言,文章/content當然不能說也屬於製造商所有)
類似的類比(#1Q27vbEi):
→ theologe: 可以舉一個例子,例如youtube這個平台是估狗提供的,但11/13 01:53
→ theologe: youtuber的創作,也就是content,難道因為平台是估狗提11/13 01:54
→ theologe: 供的,content就是屬於估狗的嗎?當然不是。11/13 01:55
→ theologe: 當然,太16:16、林前12:3是兩處content也屬於神的例子11/13 01:57
但除了一些還在爭論中的經文(弗2:8、羅3:25)外,
還有什麼經文是明確支持信出於神呢?
以下這段對我們的議題來說也是重要的:
林前
12:2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
這是你們知道的。
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 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
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
12: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這段跟羅6談的罪的奴僕vs義的奴僕,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v2保羅的認知是所有人都被「某種靈」給牽引(罪的奴僕),
v3就引出「說耶穌是主」必出於聖靈(成為「義的奴僕」)。
當然TJC認為這段不是講「靈浸/受聖靈/聖靈內住」,
而只是「感動」,類似pin所謂受光照後的「簡單信」:
http://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asp?books_id=21&chapter_id=c_10
故我跟TJC交集處是認為「簡單信」不可靠,
但差異處則是,我仍認為若真實出於聖靈而讓人「說耶穌是主」,
例如太16:16-17,那就是可靠的信仰。
當然,「可靠的」未必等於「靈浸/受聖靈/聖靈內住」,
因為彼得的確是要在耶穌升天之後的五旬節時才「靈浸/受聖靈/聖靈內住」...
但無論如何,我認為理性思辨很難完全否定靈恩的東西及觀點
(例如以上TJC或其他持類似觀點者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3 01:53:00
可以舉一個例子,例如youtube這個平台是估狗提供的,但youtuber的創作,也就是content,難道因為平台是估狗提供的,content就是屬於估狗的嗎?當然不是。當然,太16:16、林前12:3是兩處content也屬於神的例子我好像講很久信心必須出於神,不能出於血氣了吧:p 可是這代表人沒有主體,沒有自由嗎?恰恰相反,因為配合或順從神而來的信、成為義的奴僕才是自由人;脫離信仰,就是放棄自由--這是人的血氣可做到的--也是俗稱抵檔神恩的自由,但其實按嚴格定義(新約,Anselm,Kant等等),這不叫自由,只是放縱血氣罷了。放縱血氣,對基督徒而言,就是放縱不再是主的罪成為虛幻的主宰,就是試探神。康德的實踐理性為何要尋找「無上命令」來自我立法?不就是談這個過程?:p簡單說,主體或自我,是可以有配合/順從、脫離等行動,這些行動按一般定義而言,叫自由;但按嚴格定義而言,就不是全部叫自由;大家討論時本來兩種、甚至三種以上的自由都在混用,所以有雞同鴨講的狀況。(「無上命令」本身就是「自由物」,沒有其他外因、就是「第一因」...那這在神學來看是?:p)回到「人的信」,福音書一堆在講人的信;當然可以說那是人的視角,可能按神的視角,就是聖靈的工作--普遍恩典與特殊恩典,都給人「信」;前者使人行真善美,後者使人透過基督歸向神。自我立法就是把無上法則變成自己的法則;轉成神學語言,讓神的信變成自己的信(順從、配合...,隨便你講),這就是神與人的結合,就是馬丁路德在《基督徒的自由》中談的,「信」使人與基督如同婚姻般合一。故不是人的信走在神的信之前,而是賜給人的信被人順服後變成了自己的信。所以從來沒有人的信/簡單信走在神的信之前這種事。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3 11:21:00
自問自答,唱雙簧。不過,三尺應該已經破了【信基版有史以來同時被最多宗派並人吐口水】的光輝偉大記錄了!
作者: jacklin2002   2017-11-13 12:02:00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7-11-13 12:05:00
發明一些幻想科幻神學被吐槽、批判了正常的。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3 13:50:00
最扯的是,自彈自唱的很高興,忘我,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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