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行為稱義難聽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0:56:53
可見人得稱義是本於行為,不是單本於信。 雅各書 2:24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本於行為得稱義麼? 雅各書 2:21
這是你們最愛的雅各書
雅各都認證是行為稱義了
你們一聽到行為稱義就如蛇蠍幹嘛
你們說:行為稱義是沒有信只有行為。
你們是在反駁雅各沒有信喔
行為稱義就是有信還要行為沒錯啊!
好了,你們不要,這次我又搶過來了
我的理論是
基督徒確實要行為稱義。
但是要聽完就是。
因信稱義
使我們因著信,接受生命(基督的靈)
基督成為我們的遮蓋(客觀的義)
就是我們一切過犯,由基督承擔
一點半點行為都不需要。
我們只需要接受這樣事實就好
行為稱義
是我們活出接受到的生命,我們自己成為義的。(主觀的義)
就是我們活出基督的彰顯,所是。
兩種稱義都有,哪一種才對
都對啊
前一種使我們罪得赦免,免於沉淪
後一種使我們得主稱讚,有分獎賞。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1:04:00
教會術語就是有大致確定的定義,不用混淆。雅各書談的憐憫是像審判誇勝,就不是一般或保羅「行為稱義」所指向的定義。向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1:05:00
混淆是你們吧雅各就是這麼說的把本篇行為稱義與因信稱義混在一起,更是 th強項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1:07:00
反而雅各書跟保羅沒有衝突,就是「因信稱義」的概念,否則憐憫要如何向審判誇勝呢?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1:07:00
按照我這篇就沒有衝突阿但你的解經就與保羅衝突了啊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1:08:00
不同作者的用字與概念都是不同,怎麼可能張冠李戴呢?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1:08:00
你把兩種混為一談,根本通不過經文檢驗你才張冠李戴列你繼續傳播你那不清不楚的救恩觀我只忠信把裡面關鍵點清楚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1:09:00
憐憫是向審判誇勝,你好好想想吧,這是保羅批評的行為稱義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1:10:00
你的觀念連雅各都通不過,不用說保羅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1:25:00
雅各的「行為」,是對應於法利賽人,還是對應於保羅所謂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呢?討論思想,不可能看表面的字詞,一定要探討其概念內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7-11-16 01:27:00
搜尋angke的文章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1:27:00
涵。故用保羅批判的「行為稱義」掛在雅各上面,只是在製造混亂罷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1:30:00
有沒在看內文啊你現在睜眼說瞎話到連內文都不用看就對了還是你只看標題就推文啊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2:27:00
你的內文我可以接受。應該說你理解雅各書的行為是基督生命的表現,這是對的。不過你還是不能混淆一般人講的「行為稱義」是指保羅批判的那種,我不認為應該把雅各書也用這個混淆的名詞去套;我還記得你說雅各書是「摻雜」的,這種否定聖經權威的語言。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6:44:00
不看內文亂批評一通,現在又扯開別的話題...看到樓下那篇,也是混雜舊約觀念,你們兩位根本自己都搞不清楚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8:02:00
不是單本於信,代表也有信呀你說行為稱義是有信心加上行為,但容易被誤解成只有行為許多非信徒行為也有行為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6 08:04:00
@ck 三尺是稱義包裝的行為派。要慢慢觀察,就看得出來。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8:05:00
雖然你有進一步定義,但我覺得應該換一個詞來使用,避免誤會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8:10:00
你看看樓下春天那文,告訴我那是不是行為稱義再來說去看看春天整個的觀念,去想想對還是錯另外,你是不是也建議雅各換一個詞來使用避免誤會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6 08:14:00
@ck 春天的觀點:因信也要搭配相稱的行為 信才完全事實上,這也是TF的觀點。所以他才出來『助拳』。:)可參考我提供TJC關於『因信稱義』的資料.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8:16:00
還有,提醒ck,他們的搭配行為是沒做到就失去救恩這才是一切糾結的重點說他們行為稱義一點也不為過,因為這是事實甚至他們自稱的信,已經是混雜的觀念了th早就把行為摻入信裡一樣的話,被保羅罵的猶太人也可以出來講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8:21:00
我明白你要表達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8:21:00
他們的行為是本於對神的信啊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8:22:00
你的觀念是 信和行為是兩種東西而你覺得他們的行為包在信心裡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8:23:00
我只能說,春天想撇清他們的觀點與那些猶太人不同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8:23:00
這兩種就差很多 (是兩種東西的說法可能太粗糙)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6 08:25:00
@ck 您要再觀察。不然,他們不會一起跳出來反對因信稱義。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8:25:00
失之毫釐 差之千里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8:25:00
th一直遮遮掩掩,但一個推文也證明他也是同樣觀念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8:27:00
我有看 我猜我也知道你說的有對有錯的意思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8:31:00
那你說吧讓我知道一下你是否真的清楚我的觀點是否知道我認為他們的問題究竟在哪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09:44:00
有許多 舉例: 真正的善行 德行 是主要我們去做的這邊我覺得是主喜悅我們去做 但主知道我們不行所以要我們倚靠他 倚靠耶穌 倚靠聖靈的力量真要說 "信"的體現是在這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10:00:00
對,說得很好那他們的問題呢?錯在哪?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10:03:00
我上面的舉例 就是引用春天的句子善行德行的行為是真正可誇的 應那是本份外的 出於我們的內心 <- 這句也是引用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10:05:00
春天哪里说倚靠聖靈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10:05:00
首先 可誇的是那賜聖靈的神 我們就像僕人做工 沒有可誇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10:06:00
所以這就是有對有錯對嗎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10:06:00
我繼續: 但從榮耀神中感受到喜悅, 而那行為也不出於我們的內心不是 這些是錯的部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10:08:00
我有點混淆,先等你完整說完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10:08:00
而對的地方是 如果把倚靠耶穌/神/聖靈的部分作為行為那後續展現出的外顯善行和德行這邊是正確的也就是說 行為: 活出接受到的生命 (就是倚靠主行事, 順服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10:09:00
或者你發一篇,比較清楚嗯嗯,說的不錯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10:10:00
重心應該放在倚靠主這一部分, 也因此行出的行為就會是好的見證 才能夠建立 才能夠成為幫助與榮耀神神知道我們靠自己真的一無所能 <-這才是恩典 才是救恩以上 (好挖 有時間再發一篇)感謝您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10:45:00
律法主義的「行為」一定是指非常嚴格的規範與SOP,並且做到或沒做到,後果都是明確的。但我們談的都不是如此。這正表明我們在談信心「的果子」,而非信心「的條件」。Xe也說神會保守人該認的罪去認阿tf跟春天講的那些東西,沒有明確規範,就只是果子罷了,當然不是條件。(聽說TJC偏律法主義那面則是嚴格規範的,那就是另一個議題了,起碼tf對此是持保留的)當然用語上大家都有不精確或詞不達意的可能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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