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p6g4 (陳試)》之銘言:
: 例如宇宙大爆炸,可不是隨便推論大爆炸學說
: 而是藉由 "觀測宇宙發現宇宙在膨脹" -> 推論 "宇宙以前沒那麼胖"
: -> 再推論 "宇宙以前很小"
: -> 宇宙以前濃縮唯一點
: -> 可能不知道什麼原因,爆炸後冷卻出宇宙了
: 好的,我們看一下聖經怎樣說,我先做個置入性行銷
: 我說世界是我創作的,在一個tp6g4經,你們要信,你信嗎?
: 為什麼聖經上面說神創造光,你們就真的相信神說有光就有光了
: 我用聲控也可以讓家裡的電燈有光呀!
基督信仰的推演基礎是這樣
聖經說有神,信徒按著聖經的指示感受到神,因為感受是真的,蒙恩是確實的,
所以神必然是存在的,這就是第一手的證據。
接著,聖經說有神已經透過信徒自身的驗證而得到結果,
那麼如何解釋為什麼有人無法證明呢?答案是因為他們不信,
或是上帝的安排凡人無從得知,況且神有一輩子的時間等一個人信祂。
20歲不信的人,也不代表60歲時仍然不信。只要信了,就會知道神是真實存在的。
既然聖經所說的事實已被人透過自身經驗證明,神既然是具有說服力,
聖經也具有可信度,所以它所記載的東西也相對而言會是正確的。
也就是說,創世紀的先驗證據,是來自於神被信仰者主觀證實,
因此也假定神必不乎悠自己的造物,神沒有理由在這個地方說謊,
在其他地方卻誠實。
所以神說有光就有光,推論的最基礎核心就是「我按著聖經的話語感覺得到神了,
而祂既然是真的,所以聖經所言必不虛假,創世紀也必然是真的」。
這就叫類推證據。
反駁創世紀為什麼這麼難呢?因為若創世紀記載的不是真的,而有一點錯誤,
那麼代表聖經的可信度出現問題,而連帶整個信仰也可能會有聖經無誤的矛盾,
但既然神已經被證明為真,怎麼可能會有這種矛盾呢?
所以問題肯定不在創世紀的內容,而是人解讀的方式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