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邦的義人」這在聖經中出現多次,橫跨舊約到新約。
2.來11、綿羊山羊審判,都說明了「信」未必是清楚明白的;
但那也不是可以刻意複製、製造SOP,以致於可以說清楚明白後不信福音,
然後仗恃的。
3.「外邦的義人」其「稱義」,就是憑「信」,而非行為。
這部份之前引過文了。
#1QZy0Q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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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些「外邦的義人」會皈依猶太教,或者在新約加入教會,
但合理相信有些就是留在外教中。
5.沒有基督十架,「因信稱義」不會成立,也不用談什麼外邦義人的得救。
故造謠抹黑我這方面的論述可以丟掉聖經及其真理,那是徹底的抹黑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