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un5780: 推推 彼此互相保障對方 11/08 17:38
→ aun5780: 今天我們對人家好 11/08 17:39
→ aun5780: 改天敵基督不讓我們吃東西要餓死我們時 11/08 17:39
→ aun5780: 被幫助過的人就可能回過頭來幫助我們 11/08 17:40
這種心態叫社會交換理論,也就是道德世俗化的一脈。
你相挺LGBT族群的權益,是出於互惠恩澤,有一天基督徒有難時,
這些被恩澤的LGBT族群將回首報恩;也就是說,這是實務操作上的結盟,
並不一定來自真心認同LGBT族群的平權概念。
講回到傳統宗教跟基督教在反同上的結盟,其實也是一樣的理論,
教義上雖然互斥,可是有共同目標,就可以合作一起維持文化與道
德上的傳統性。畢竟如果不合作,那如果同婚過關了,婚姻的定義
進一步在世俗中向下沉淪,對任何一個傳統宗教都不利,那談合作
又有什麼不對?
我是世俗的人,這些看起來都很合理,所以你們內部的掙扎對我來說沒有意義;
比方說傳統宗教是敵人,是異教,上帝不喜的團體;談合作,豈不是很詭異嗎?
又比方成全LGBT族群換取和諧的關係不是件壞事,那些人可能都是潛在的基督徒
,但難道此時此刻,上帝樂見婚姻的定義從此被改變嗎?
所以我覺得,你不能一方面擁抱世俗的道德觀,一方面又在教義上跟自己過不去。
這樣最終只會產生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