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但站在他們立場,
: 他們就是覺得會「造成不良影響啊」
: 所以他們站出來公投,有什麼不對呢?
: 當然,你真的覺得沒有不良影響,也可以說服他們。
: 這篇就是提出,基督徒不能公投是假議題
: 不能公投不影響他人的法律也是假議題
我覺得標題並不是個需要辯證的事
台灣律法並沒有禁止基督徒對哪些法案表態或投票
所以你應該把問題改成「基督徒應不應該純粹以宗教理由出發來作表態與決策」
這種「道德性」的爭議才是普遍教會內常見的事件,對吧?
有人覺得應該,因為他們認為這法案影響了他們認識的世界。
有人覺得不該,因為上述人的根據與理由並不充份,世俗與信仰間應有界線。
那才是爭議所在。
以上絕對是教義內的爭執,也是信仰價值觀的碰撞,
如果你問我們這些非信徒,我們真的不在乎(也沒辦法在乎)你們為了什麼投票,
我們頂多辯證說,你們想像中該法案對世界的影響在實際上很難發生,
但票在你們手上,我們無法控制你投贊成或反對。
所以這是個基督徒間如何彼此說服的問題。
而這樣的說服過程,不該如pinjose所言,只挶限在「投票有什麼不對?」
這樣敲門的動作之上,麻煩你們往裡面站一些。
問一些更重要的問題,像是「我這樣投真的對嗎?」
是不是比較切題一點?
M的論點其實是很完整的,他直接質疑「世俗敗壞不過是譬喻式的說法,
實際上你根本很難找到一對同婚伴侶對你所造成的實質影響。」
「如果同婚不對他人造成傷害,那麼反對理由就不應存在。」
我想pinjose應該也會同意,面對這樣的質疑,若只是回應:
「啊就有人覺得會影響會傷害,所以存在即合理,存在即說服力。」
「聖經上就這樣寫,我就喜歡純粹以宗教理由投世俗的票,你咬我。」
那等於只是重覆迴圈,並非真有辦法推翻M的論點。
在我看來,基督徒眼中的世俗社會,就是加了很多罪的墨的水缸,
它本來就不乾淨,也不可能藉由人的手淨化,而且本來就越來越髒。
我們在這也就是實質地辯論,在諸多持續加入的罪墨裡,
同婚究竟是多嚴重的污染物?
如果它沒有比其他罪孽更嚴重,那麼阻止它入缸的理由是什麼?
有人會說再髒下去就更濁了,少一點不是很好嗎?
也有人說,今天允許這墨下缸,明天不就是整罐廢水要倒進來了?
但,這都不會改變成天都有人是倒整桶更髒夠臭的餿水進缸的事實,
那麼同婚這滴墨,究竟是代表了什麼?阻止它,又代表阻止了什麼?
好讓我們覺得,犧牲那少數人相守一生的幸福,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