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舉人:livingocean
2. 被檢舉人/看板:【板主:oktryit/RogerLo/I23】/ 看板《BoardGame》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戰略高手 遊戲, 數位, 程設 [ganbaday]
ComGame-Serv 組務 Σ戰略高手服務中心 [ganbaday]
4. 檢舉事由:
板規規範不明確,及以不明確的板規對我禁言。
桌遊板板規對於交易文有規定" 3.2 七日內限一篇且一個月內重複不得超過五項次",
但沒有說明"重複"的認定方式。
我認為所謂重複,指的應該是相同一盒桌遊才叫重複,
但板主認為只要遊戲名稱相同,一盒新的,另一盒二手的,兩盒不同的仍然算重複。
我認為板主對於重複的認定,與一般認知不同,而且板規也沒說明如何認定"重複"。
板規不明確,就對我禁言,所以提出申訴。
之後附上與板主的溝通信件,在板主的回信中,
板主說,板規有" 1.d 其他未能詳盡事宜由板主群合議裁量",因此自行判斷屬於重複,
但我認為板規應該要盡量明確,而且怎樣叫重複,應該不難規範清楚,明明可以詳盡,
是板規沒有寫清楚,所以不屬於"未能詳盡事宜",自然不能由板主群合議裁量。
我對板主解釋不服,所以提出申訴,
請組長撤銷板主對我禁言的處罰,並且請板主將板規寫清楚,怎樣叫重複?
相同遊戲名稱,不同版本(一般或限量版)、不同語言、不同國家出版...,怎樣算重複?
PS:
為避免組長較少接觸桌遊,特別舉例說明。
可以把桌遊禮解成書籍,
"哈利波特"有英文版、中文版、A出版商出的、B出版商出的、精裝版、限量版...,
一個人也可能有好幾本,有全新未拆封的,也有二手的,
發文買賣書籍時,怎樣叫重複的書?
我想板規是可以規範清楚的,希望能讓板友知道"重複"的認定方式
,而不是由板主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