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2.15滕文公問曰:「滕,小國也;竭力以事大國,則不得免焉。
如之何則可?」孟子對曰:「昔者大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幣
,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屬
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聞之也:君子不以
其所以養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無君?我將去之。』去邠,踰梁山
,邑於岐山之下居焉。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從之者如歸
市。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為也;效死勿去!』君請擇於斯二
者。」
心得2.15滕是小國,周圍的大國都有併吞滕國的野心。滕文公用盡各
種方法與大國交涉,仍無法阻止大國的行動。他束手無策、憂心如焚
,第三次請教孟子。一般人通常會想到合縱連橫,讓大國之間達成權
力平衡,遊走在夾縫中,以維持滕國的生存。但謀略有其限度,如果
大國執意出兵,自身沒有充分的實力也難以抵擋,所以謀略是治標不
治本。又可能有人建議滕君打不過就直接投降,但這也行不通。投降
雖然可以保一己之富貴,卻是賣國的行為,為天下人所不齒,就算能
夠苟且偷生,也毫無意義。且投降後自身的命運就被外來勢力掌控,
也可能遭到清算而沒有好下場。因此孟子並不給予這些建議。
孟子認為有兩種選擇是合乎道義的:第一種是效法周太王,帶領人民
移居到其他地方重新開始。周太王有仁心,不願意為了爭奪土地而殺
人;有自信,相信自己到哪裡都可以活下去。人民對太王也充滿信心
,願意放棄經營多年的產業,紛紛追隨太王。所謂「時窮而道不窮」
是也。第二種是感念祖先的功德,不放棄先人遺留的宗廟社稷,決定
死守到底,彰顯道德人格的光輝。所謂「勢屈而義不屈」是也。這兩
種選擇都合乎道義,但第一種選擇有個先決條件,就是平時國君要多
關懷、照顧百姓,離開時百姓才會追隨;不然國君獨自一走了之,也
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當以第二種選擇「捨生取義
」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