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繫辭》說:「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
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
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這段話看似前後矛盾,
其實不矛盾。書是文字,言是語言。語言文字構成的知識系統,總是
和真實的生命感情隔了一層,不能夠完全表達生命感情,如同老子說
的:「道可道,非常道。」
儒家固然也同意這一點,但如果到此為止,就變成道家的易學。
所以須再說後面「立象以盡意」一段話:立象設卦先於語言文字,是
通過虛擬的象徵符號,烘托出某種情境氣氛,讓讀者有所體會感受,
然後再以文字(繫辭)說明其中的義理。立象、設卦、繫辭仍然可以
幫助人在真實的生活中從事道德實踐(變通鼓舞以盡利盡神)。
雖然「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真實生活中的道德實踐,還是要
看當事人的修為,不能完全依靠《易經》這本書;但儒家不排斥語言
文字或卦象,人文事物可以通過我們自己的生命去活化,而不是省略
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