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個中國是很可笑的政策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6-12-01 19:50:19
: 我引述其聲明的結論作為回覆,他說:「女王的政府認為,福爾摩沙與澎湖群島因此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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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請閣下,基於方才所做的重要陳述,清楚說明對他與女王政府認為福爾摩沙主權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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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本來是想翻舊文來說明國家與政府的不同。然後看到推文﹐我決定繼續上課XD
: → prudence: 日本在對日和約中割讓其主權,但並未決 114.46.180.180 11/29 12:47
: → prudence: 定將主權給任何國家. 這一句就夠了 114.46.180.180 11/29 12:47
: → yoyawn: p兄﹐這件事你到現在才知道﹖歷史教育任 120.32.116.51 12/01 14:46
: → yoyawn: 重道遠啊 120.32.116.51 12/01 14:46
我講三個歷史案例。
第一﹐美國是如何獲得德克薩斯州的。
德克薩斯州原本是墨西哥的一部分﹐其主權無可爭議屬於墨西哥。
1845年﹐在美國操縱下﹐德州宣布併入美國。
由此爆發了美墨戰爭﹐在戰爭中﹐我們知道﹐美國順便佔領了新墨西哥州、
加利福尼亞州等等大片土地﹐國土增加了接近一半。
1848年﹐美墨停戰﹐簽訂了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
你看過這個條約嗎﹖
我猜你沒看過。XD
因為這個條約就是說﹐從今天開始﹐墨西哥的國境線是沿xx河到yy河﹐
墨西哥放棄了這條線以北一半領土的主權﹐墨西哥有說放棄給誰嗎﹖
沒有呀、沒有呀、沒有呀。哇咧﹐
加利福尼亞、內華達、猶他、科羅拉多、亞利桑那、新墨西哥、懷俄明、德克薩斯
全部主權未定呀。
特別是德州﹐至今美國歷史都會告訴你﹐德州是1845年加入美國的﹐
而不是1848年美墨停戰之後才成為美國國土的。
也即﹐美國認為﹐美國不是因為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才獲得德州的。
roc也不認為roc是因為舊金山和約才獲得台灣的哦。
想都知道啦﹐美國的立場是認為1845年德州就成為美國領土了﹐
又怎麼可能在1848年的條約中去叫墨西哥割讓美國的領土給美國﹖
所以美國祗需要墨西哥宣布放棄就好了﹐美國也認為﹐墨西哥無權決定他要放棄給誰﹐
難不成墨西哥你還能放棄屬於美國的東西給英國法國外星人﹖
事例二﹐日本在二戰中為了拉攏大東亞共榮圈﹐在1943年宣布放棄在中國的一切租界﹐
轉給汪精衛政權接手。
在二戰中﹐老蔣的重慶國民政府也同時跟英美等國簽訂了新約﹐列強放棄了他們在華
租界﹐由國府接手。
好了﹐二戰結束了﹐汪精衛政權直接被認為是偽政權非法政權取消掉了﹐
請問﹐國府需要跟日本重新簽約討論日本在中國的租界問題嗎﹖這些租界屬於誰﹖
英美有不同意見嗎﹖沒有。因為在宣戰的那刻起﹐日本在這些租界的權益就不受保護了﹐
中國政府是收復﹐而非從日本接手。
事例三﹐中國的山東租借給了德國﹐一戰德國戰敗﹐其全球利益被瓜分。
凡爾賽和約上﹐將中國的山東的利益給了日本﹐引起北洋政府的不滿﹐拒絕簽字。
所以中國沒有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
1921年﹐中德簽訂被稱為中國近代第一個平等條約的《中德協約》﹐
裡面除了宣布中德結束戰爭狀態之外﹐在文中還特別提到了山東﹐
對國際法的研究比台灣某些人更好的德國人是這樣說的﹕
德國已經放棄了山東特權﹐已經沒有了﹐所以沒有辦法再放棄一次﹐
德國因一戰戰敗已經無法對山東特權做出歸屬決定﹐因此德國無法決定放棄山東給誰﹐
但德國承諾﹐若德國以後不管以何種方式得到(得回)山東特權﹐
有能力移交時﹐將移交歸還中國。
某些以為日本還有台灣﹐還能決定台灣屬誰不屬誰的﹐真該看看世界﹐
其實如果看看波茨坦公告都知道了﹕
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所以日本在1952年根本沒有權力決定它要不要放棄﹐放棄給誰。
給誰怎麼分﹐是戰勝國“吾人所決定”的﹐roc就是“吾人”之一﹐謝謝指教。
這種規定了日本的領土范圍界線的做法﹐跟美墨戰爭規定墨西哥的領土范圍有什麼不同﹖
美國不認為它是通過1848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獲得德州的﹐而是自己1845獲得﹐
跟roc不認為它是通過1952舊金山和約獲得台灣﹐而是自己1945獲得﹐有何不同﹖
唯一區別就是美國比roc強太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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