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個中國是很可笑的政策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6-12-01 20:13:20
: → prudence: 日本在對日和約中割讓其主權,但並未決 114.46.180.180 11/29 12:47
: → prudence: 定將主權給任何國家. 這一句就夠了 114.46.180.180 11/29 12:47
: → yoyawn: p兄﹐這件事你到現在才知道﹖歷史教育任 120.32.116.51 12/01 14:46
: → yoyawn: 重道遠啊 120.32.116.51 12/01 14:46
沒上夠課﹐我決定繼續上。XD
prudence說﹐“日本在對日和約中割讓其(指台灣)主權”﹐真的是這樣嗎﹖
這是一些台灣人經常玩的一個花招﹐就是故意祗說舊金山和約的一部分而不說全。
來看看舊金山和約的第二條原文全文是怎樣﹕(括號中為我自己的話)
第2條 【領土放棄】
  1﹒日本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之所有
權利、名義與請求權。
(如果這樣就認為日本當時有朝鮮的主權...)
  2。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所有權利、名義與請求權。
(如果這樣就認為日本當時有台灣的主權...)
(那麼...)
  3﹒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1905年9月5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
之所有權利、名義與請求權。
  4﹒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之所有權利、名義與請求權﹐同時接受聯
合國安全理事會於1947年4月2日所采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
托統治安排。
(難道認為日本擁有這些國聯托管的地方的主權﹖)
(那樣豈不是在打臉那些說roc不過是托管台灣﹐沒有台灣主權的人的臉﹖)
  5。日本放棄因為日本國家或國民在南極地區活動所衍生之所有權利、名義或
利益之請求權。
(難道認為日本有南極地區的主權﹖)
  6﹒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之所有權利、名義與請求權。
別回避了﹐來說說看吧。
顯而易見﹐舊金山和約該處條文並不能証明日本當時還有台灣的主權﹐
日本也無權決定將這些朝鮮半島、台灣、庫頁島、托管地、南極大陸給誰不給誰。
日本放棄的是從簽約起﹐對上述這些地方的過去一切權利、以及未來提出權利的權力。
因此才會說﹐如果今天台灣要加入日本﹐日本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已經放棄
所有關於台灣的權利、名義、請求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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