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道光或林則徐如何禁煙才不會跟英國翻臉?

作者: fw190a (las)   2021-12-21 02:50:58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或者這個論述是你的獨創看法。
: 我講歷史不會有獨創看法的,都只會沿用既有的說法
: : 英商的生命沒有被威脅,頂多是財產被威脅。
: 有的,十三行被封鎖的時候人身安全是有威脅到的,不是只有財產
: : 確定是"就地正法"嗎?
: 當初看的中文資料是這樣寫的,不過你要我開箱翻舊書要等我有空XD
: : 而且這段重點是要對方先簽下同意,而不是直接抓人吧。
: : 就算套現代觀念,違法走私被抓到判刑很離譜?
: 簽切結書以後,下次再抓到,就地正法
: 現代嗎? 抓到走私毒品就地正法的? 有啊,菲律賓,正在被全世界人權團體公幹中
我看了些中文資料有提到就地正法,
但那是在《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
這邊有個問題首先是,"就地正法"的原意,
其實是在當地執行死刑,並非抓到馬上殺。
在太平天國混亂中,新的意涵才被強調。
另外林則徐寫給英國女王的信裡也寫,
他請奏獲准寬延,對印度為五個月,英格蘭十月的期限,
代表短期內其實沒打算執行這法律,
簽訂切結與其說是威脅要殺人,(事實上根據新的法律就可以殺,不需要切結)
不如說是簽了就可以繼續貿易的保證書而已。
: 你說判刑問題,這就說到前面有個林維喜案,那是英國水手真的殺人,英國也不接受,
: 但這並不能說是純粹護短
司法不公可能在程序上出問題,
但也不是每個案子都有這種疑慮,畢竟有些情況是明擺著的。
以這個水手案例,按中國法律要死刑,但英國就不願意接受這種判決,
這根本無關程序了,而是單純不想接受當地法律。
這樣不是護短到底什麼叫護短呀?
取而代之的是義律在船上當法官判了罰款與勞動,
這就是公正先進的司法體系?
: 你想一下滿清的那叫啥司法,沒有專任的司法官,地方官在當司法官判案
: 判案也不管證據,根本地方官隨他的意思判,威武一下就拖出去斬了,不說英國人驚嚇
: 連清末人當過官的劉鶚都覺得太離譜,寫在《老殘遊記》裡諷刺,劉鶚的年代
: 那還是已經接受西方洗禮後的情況,都還這樣,當然劉鶚自己也是被袁世凱冤獄陷害
: 袁世凱已經是洋人認為滿清最西化的官員了,照樣照政治需求隨便亂搞亂安罪名
: 你是英國人你看到這副德行怎麼想? 你敢讓你的國民接受這種司法「判刑」嗎?
一樣,司法體系有問題,但其實真的能惡搞到洋人身上的並不容易,
用封建思維就知道這是燙手山芋。
結果具體運作起來的模式是這樣:
我知道這個人是兇手,但他用中國法律會判死刑我不OK,
所以要幫助他潛逃,要爭取獨立裁判權。
如果有道德疑慮的話,就控訴他司法體系不完善就好。
: 後來亞羅船事件,廣州水師抓了12人,英國一聽到來抗議,阿幹已經就地正法了其中3個
: 靠么了,英國說要還人怎麼辦,葉名琛就找3個頂替以為老外認不得華人,英國當然拒收
: 廣州水師說啊那是中國海盜,或許可能是真的,但是你說他是海盜你當場抓就秒砍了
: 幹你說他是海盜就是海盜,死無對證,不就杜特蒂警察打死人丟一包毒品在旁邊
: 不管有沒罪,瘋了才會讓他來審判你的人啊
我看到的故事版本是這樣,
As for the crew, they were all released –
bar three, who were held on piracy charges related to the
Arrow’s former career.
船員除了三人以海盜罪嫌關押,其他都釋放了。
: 英國人早就積怨已久,拿這來當開戰理由,但是質疑這樣的落後(相當於歐洲中世紀程度)
: 是「強權心態」「本位主義」「帝國主義」還是任何腦袋正常的當時歐洲人都不能接受咧?
"進入中國的願望可能是正確的,但他們不讓我們進入他們的城市這一事實應該被我們溫柔
和尊重地看待。假設我們聽說一艘外國船隻駛上泰晤士河,停在我們現在所在的建築物旁
邊,並且由於唐寧街的某些人沒有完全按照他們的意願行事,船員們應該開始摧毀這座建
築物和其他建築物,你覺得是對還是正義?如果你把自己帶到中國,帶著你的道德觀念,
你會得出與你們一些人到達的不同的結論。
如果我沒有足夠的想像力把自己放在中國人的位置上,我想我能理解倫敦人民的感受,如
果倫敦被一個文明優越的人炮轟給我們自己。為什麼,倫敦會被掀翻。我們不僅應該讓這
座房子哀悼,而且應該報復。每個人都願意犧牲自己來消滅我們可以稱之為野蠻人的野蠻
人,他們襲擊了我們耳邊的城市;我們應該說他們這樣的行為是站不住腳的,這樣的行為
是不慷慨的,這樣的行為是非基督教的,應該受到本院的譴責。"
猜猜誰說的。
: : 英國政府認為違反自由貿易,要求拒絕簽。
: : 沒有進行鴉片貿易的商人,寧願違反英國政府的命令,
: : 表示願意簽。
: 主要是義律拒絕,不只是違反自由貿易,他是清楚到時有可能有人倒楣或被栽贓就被砍了
: 少部分商人沒想那麼多,或窮到不要命,願意接受,結果出現第一次海戰,就是義律追殺
: 那幾艘商人的船,反而是滿清水軍前來保護接應的搞笑狀況
少部分商人是出於基督教教義,原本就拒絕從事鴉片貿易,
並且同意幫林則徐帶信給英國女皇。
: : 同意當時跟羞辱無關,
: : 但可能也沒有所謂的,對司法公平的要求。
: : 而是單純的保護/給便利。
: 任何國家以保護本國國民的生命安全為最優先是天經地義的事
: 滿清司法相當於還在中世紀時代,很離譜完全不可信,所以只有自己處理才有保障
: 主要還是為了保障國民生命,但是會需要這樣當然也是因為滿清無現代司法體系不可理喻
說要保障生命,但是主要要求是增加通商口岸,讓人民更深入並更容易引起衝突?
沒聽過這種保護法。
這件事情很簡單的一個理由就是,為了錢,
公民生命頂多是個政治上的藉口。
連當初的英國人都不一定信,
由主戰方編造提倡的觀點,現在卻有很多人信。
: : 象徵性意義上不是沒有關係的。
: : 沒打仗御賜,和打了以後奉上,心情就不一樣。
: 琦善當然是很衰,但是那是還在以為能打勝仗(林則徐一開始一直假報戰功)
: 不是給個鬼島算羞辱,是天朝竟要跟蠻夷對等簽約,蠻夷討要啥就給,就已經辱清
: 但是,後來打輸就覺得,扔個鬼島給英夷就打發了,朕真是英明
: 至於全中國當然也沒有哪個臣子敢自行覺得辱清 = 羞辱皇上
: : 你意思是說要一個軍事根據地,方便下次"保護英商"時打仗吧。
: 要用香港當根據地就跟全中國打仗? 是島上都駐紮復仇者聯盟嗎?XD
: 主要還是考量商人有一個基本安全不會隨時受威脅的商業基地
: 不會像十三行隨時受威脅,隨便一個地方官都可以隨便跑來亂抓亂殺
: 不可能是準備以香港為基地隨時要跟中國打仗,英法聯軍時只夠一時攻入廣州就得撤兵了
: 還是要等印度大起義結束,從各殖民地抽兵過來才能打
都不知道你是思路被限制還是徹底狀況外了,
從軍事觀點,香港作為優秀港口,能夠提供給英國艦隊一個就近補給的據點,
對艦隊運作很有利,所以早在戰爭初期,
英國內閣就下了指示要重點獲取這種據點,他們腦筋蠻清楚的,
後續多次派上了大用場。
什麼叫不會受威脅的商業基地?
阿其他商人都在各自新開的通商口岸貿易,
所以香港的存在是怎麼被動保護他們基本安全?
結果自然就是像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一樣,
甚至更之前的不宣而戰,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xpedition_to_Canton
966人就拿下廣州周邊要塞逼迫達成協議了。
這就是他們"保護商人"的方式。
說真的我對清朝的情感,沒有到急著為他打抱不平的程度,
但看到有些明顯雙標偽善的東西,卻被講成正義與進步,
還是蠻噁心的,而且是透過一種輕鬆說故事的氛圍。
作者: jason222333 (發呆)   2021-12-21 03:01:00
作者: HarunoYukino   2021-12-21 03:52:00
不重要,對西方就是很輕輕放下對中國就重拳出擊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1-12-21 04:02:00
討論這類中外差異時,我覺得很容易有偏差起因是中文大家看得懂,所以中國的弱點很容易看清楚但外國則剛好相反,因為不熟悉外國情況容易產生外國月亮比較圓的想法比如司法公正問題,前面有版友以乾隆直接判死為例佐證這是滿清司法亂七八糟沒有公正標準先不說我個人覺得這應該算國家元首的特殊權限,即使到今日法律上也有特赦這類條款這樣的說法其實漏了很重要的一點,英國的情況要建立在英國國王從不直接直接判死,一切交給下面司法機構裁決,才有可能成立而前面版友為啥無法做到這樣解析,八成就是對英國司法史不熟,所以只能單方向質疑滿清司法制度對了,補充一下,前面說,有可能成立而不是得證就成立英國司法比較公正,是因為還要考慮到各國各地歷史發展民情不同,今日很多人在思考中外差異時很容易以中外如有不同,一定是歐洲才正確,這種預設結論但其實外國也不一定一致,以我淺薄知識至少美國各州法律就有差異,同一行為可能這州重罪另一州輕罪。
作者: randy123 (好色怪叔叔)   2021-12-21 06:01:00
英王某種程度上能影響刑罰,查一下等候英女王發落。簡單的說就是未成年謀殺犯坐牢多年後由女王宣布特赦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1-12-21 06:20:00
雖然有點扯遠,不過我前述外國就是正義的心態展現最近有個外國妹開小飛機來台灣吧被一些想玩小飛機的台灣人質疑,位什麼外國妹開叫飛機我們想開同樣飛機叫載具,然後她飛行路線什麼的不都是政府主管機構跟我們講禁航的路線怎麼那外國妹就ok?想想 還是註明一下,以免被認為是偏執,其實我也是覺得平均上,滿清司法應該沒有英國公正,但針對全國矚目的大案還有這類涉及老外的案子,我覺得應該沒問題這種茲事體大的案件,是很難走後門,玩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把戲,我覺得啦。
作者: wansincere (無印良品)   2021-12-21 06:58:00
我不懂為什麼討論這種歷史問題要被戴民族情感的帽子,基本上不覺得是不平等條約的才是本身帶有什麼情感吧?不然隨便哪個國家來跟台灣簽簽看鴉片戰爭後那些條約看看還說不說的出超平等這話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1-12-21 07:13:00
回樓上,我有點懷疑,至少就割地這部分我想多數台灣人應該很樂意我們趕快跟日本或美國宣戰然後把台灣本島加澎湖綠島割讓出去想起來,還有外國軍隊駐軍,滿清看是喪權辱國,但我們現在台灣人應該如果聽到我們跟美國日本簽條約讓美軍還是自衛隊來台駐軍,大概會集體到機場歡喜流淚歡迎可見平等的定義也是會因時間與地點而有不同。
作者: jason222333 (發呆)   2021-12-21 07:32:00
你情我願就平等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21-12-21 07:32:00
本來就會不同啊,古代你能允許女人多念兩本書可能就是很尊重女性了。你如果不套入民族情感,那就當作單純討論外國歷史,哪去分析雙方為何會有那樣的決策比批判什麼狗屁帝國主義強權有意義多了。但如果你硬要把政治立場民族情感什麼的扯進來談,哪其實也行,既然是談政治就沒有啥雙標問題,打爆中國就是正義,沒什麼好談的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1-12-21 07:40:00
大推i大,我就喜歡誠實的言論 笑
作者: overno (狗不理)   2021-12-21 07:40:00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1-12-21 07:41:00
我剛看了一下所謂休斯夫人案,奇怪,難道真是情感問題我覺得乾隆做得很對啊? 根本法外開恩了1. 中國傳統就是一命抵一命,哪管你甚麼理由,今天要因為你是老外,不懂規矩,所以沒事兒,這才是干預當地司法2. 乾隆也清楚,但就真的老外不認為一命抵一命那ok,你們老外覺得誤傷的船員不該死,那我實際上饒他不死但我這邊的法律也要顧,那你們自己找一個覺得可以死的人這樣你們覺得不該死的人沒死,我這邊也滿足了中國大眾一命抵一命的民情靠杯,我覺得乾隆腦子超靈活好不好啊 不然是要怎樣,直接投降,以後老外在中國犯案,按老外法律來審? 我們今天台灣也沒這樣好不好還是乾隆認了死理,就是把誤傷人的船員交出來,不交出來我們走著瞧這樣兩敗俱傷比較好?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12-21 08:29:00
怪當地國法律制度或執法野蠻? 當地國有義務讓你入境?即使現代國家,地主國有義務給任何老外簽證入境?大清國的狀況還算好的,看看北美的印地安人我看你是野蠻人,教訓你是讓你文明開化光是這種言論,本版那些捧這種觀念的人,去自己心儀的文明的、先進的歐美國家公開大聲宣講這種觀念看看會怎樣
作者: randy123 (好色怪叔叔)   2021-12-21 10:51:00
既然要參雜政治與民族情感,那鴉片戰爭怎會不重要,在東亞一向呼風喚雨的中國被洋人打爆。值得大書特書。至於什麼不平等條約都是咎由自取呢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21-12-21 12:45:00
我一直很誠實啊,要客觀就客觀討論,你要加主觀價值那就來,不要在那裡玩偷渡的
作者: NIGHT0330 (回到未來)   2021-12-21 23:31:00
推一個,總算有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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