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畢業旅行bye bye 一律改稱校外教學

作者: yusaku (yusaku)   2013-06-09 11:34:48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銘言:
: : : 學生︰參加者恐減 人本︰勿外包旅行社
: : :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既然是教學,就不能再外包旅行社,否則只是
: : : 虛應故事,讓老師名正言順用公家的錢。畢業旅行可以很有創意,例如美濃行可讓學生了
: : : 解客家文化及紙傘產業,老師有無熱情才是關鍵。
: : : 台中市光明國中學生胡鈞婷說,校外教學融入教學課程要看老師的上課設計,例如去墾丁
: : : ,老師介紹當地特殊地理環境或人文活動,就感覺還能接受。
: : 很多東西,都是可以再討論的,大家可以集思廣益找出最好的方式
: : 但對於,人本提出來的:勿外包旅行社
: 心中有x 所見皆x
: 什麼叫做外包旅行社?
: 是車子 飯店 參觀景點 接洽 不能外包旅行社
: 還是整個行程參訪帶隊 不能外包旅行社?
: 推 uka123ily:騙人沒採購過 06/09 10:06
: → uka123ily:我辦就沒走旅行社 06/09 10:07
: → uka123ily:外包問題本來就很多 06/09 10:08
時間超過兩日必須過夜校外教學當然可以不選擇採購法22條一項9款辦理。
這種超過2日的校外教學當然可以依據採購法施行細則13條進行分別採購(租車、
住宿、供餐)。不過這裡必須走採購法第18條採公開招標,
基本上國中小畢旅總金額都未必能達到公告金額100萬元,拆開來當然是未達
公告金額,不過搭車有可能達到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而根據採購法第49條規定
須取得三家以上報價,還有學校得依最有利標精神成立採購評審小組(搭遊覽車
走最低標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結局保證歡樂)。
旅館的部分不可能每晚住同一家旅館,假如旅行是三天兩夜,那住宿得分兩次
辦理採購,如果住10人大通鋪,那每晚應該不會到達公告金額的十分之一,
但是還是得取得三家以上的報價單經比價後進行採購,當然住旅館也可以走最低標,
不過走最低標會住到哪種旅館,我就不多言了。
吃飯的話那還好,每餐應該不會超過公告金額的十分之一,可以逕行採購。
講一下走旅行社統包和承辦人自己來的差異:(自己來=承辦人自己辦理)
法源 採購方法
旅行社 採購法22條一項9款 最有利標精神成立評審小組評選最佳廠商後進行採購
自己來 採購法第18條,細則13條 各子項(搭車、住宿、三餐)分開採購
出包後責任歸屬
旅行社 旅行社要賠錢;評審小組需要檢討
自己來 承辦人準備上調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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