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銘言:
: ※ 引述《catharthis (karma)》之銘言:
: : 我的(公立高中)學生希望針對某個不喜歡的課請假在學校圖書館念書
: : 等這門課結束再回班上
: : 所以可能每天的某一兩節課他就要請假
: : 學生說法 :
: : 1. 該門課無法發揮教育功效
: : 2. 請假是學生的權利
: : 3. 他很乖很用功(這的確是事實),請假時會待在圖書館不會亂跑
: : 4. 家長也同意
: : 5. 他會仔細計算請假時數而不踰越學校規定
: : 請問各位會准這樣的假嗎?
: : 理由是?
: : 感謝各位賜教...
: 這只需要考慮學校的「請假相關規定」,其餘就可以不用管了
: 通常這種情況下要請假,只能用「事假」。事假的時數通常少很多
: 學生如果想請事假就讓他請,用完是學生的事情
: 因為請假是學生的權利,所以老師無法限制
: 如果是我,我會準假。但一切請「按照規定」,所以該檢附資料等等請依規定
: 通通都照著規定跑,學生、家長若是認為程序很麻煩
: 希望能簡化的話,就請學生和家長找學校行政單位,你自己只是依規定辦理
: 同時也利用這機會讓其他學生明白這個原則
: 就像第三點,請假期間會待在圖書館不亂跑
: 這點就不用理,請家長來學校接學生,否則請學生留在教室中
: 家長來接就讓家長接走,也不用阻攔
: 請假結束返回時間如果超過,則依遲到或是曠課相關規定處理
: 一切按照規定走,保護老師也保護學生
: 出了事情,也才不會有責任
: 而且,通通照規定走,累死的絕對是學生和家長
很好笑
事假理由是不想上x課
這樣老師可以批准,是老師看不懂國字嗎?
如果學生寫去郵局 銀行 戶政事務所....辦事
這才是事假
然後,你要用要求學檢付資料來讓學生知難而退
這就是官僚上的刁難
先要求學生說謊,然後要學生生出證明「按照規定」
幹麼多此一舉?
學生假單寫不想上課,就不准假,
假單寫去辦事有家長簽章就家長負責了,老師就接受家長的背書就好了
(偽造家長簽章又不一樣了)准假就好了,哪來那麼多事?
至於要家長接回,這倒是不必吧,這是高中生了還需要家長接送啊?
假單準的是事假,結果留在圖書館,表示這假單是假的
該處理的偽造不實的假單,而不是要去刁難學生檢付相關資料
因為這會造成差別待遇,是惡劣的官僚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