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我要在9/16被拔板主啦!(非常重要,請入內討論)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2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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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ylTdlW (L_LifePlan) [ptt.cc] [公告] Examination 板主 P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41986407.A.BE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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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66 m 9/11 GeminiMan □ [公告] Examination 板主 P55555 記予警告一次
說明:
1.
原板規發文規則規定「(一)基本發文規範:」,
後因被snowknife持理由認為該板規,未規範到推文,而遭組務判決本人敗訴,
因此需要解除snowknife之水桶,本人雖然對於組務判決無法認可,
但基於上訴至站方曠日廢時、毫無實益,因此按照該判決解除snowknife水桶。
2.
因為該判決的關係,被有心人士KDDKDD持該判決,認為我應該要一視同仁,
解除其餘因推文而遭水桶之違規者,經組務判決有理,本人敗訴,
組務要求我必須三日內解除以下表列,水桶的違規者:
作者: jackchris (勁蟬)   2015-09-13 21:31:00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9-13 21:36:00
已完成投票,感謝版主在小弟準備國考期間努力的維持版上良好的秩序
作者: superman888 (一路發)   2015-09-13 21:43:00
幹 P5哥必幫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9-13 22:04:00
感覺很奇怪 K是用申訴 但他並非被水桶當事人 夠格嗎?
作者: e85878836 (除了冏還是冏)   2015-09-13 22:10:00
已完成投票!P5哥必勝!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5-09-13 22:22:00
完成投票 希望正確的專業繼續維持....
作者: longreen (古力菲斯)   2015-09-13 22:25:00
done
作者: suyihua (草莓好輕鬆)   2015-09-13 22:28:00
認同
作者: poooop   2015-09-13 22:31:00
已投票
作者: rossleu (很多地方要去)   2015-09-13 23:13:00
沒問題!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5-09-13 23:13:00
已投票
作者: erindomoto (erin)   2015-09-13 23:16:00
怎麼投票?我只有手機,不會用電腦的
作者: ca44512 (ca44512)   2015-09-13 23:19:00
手機怎麼投票??
作者: leviva (華麗幻影)   2015-09-13 23:20:00
已投A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5-09-13 23:20:00
支持版主 沒有版主 哪有這麼好的秩序組務天高皇帝遠 是懂啥跟首長一樣不管承辦死活 硬是下一個自以為是的決定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5-09-13 23:29:00
辛苦了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3 23:30:00
個人想法 發文推文本就是兩件事 他這樣判也並非無理由就算上訴 也都是資工系的核心人物
作者: bigstudent (馬克思)   2015-09-13 23:31:00
支持P5哥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3 23:32:00
他們設定發推文邏輯也是兩件不同的系統你真的要打上訴勝算也很小 而且b版上去最少幾個月才有結果但版主無支薪付出心力 真是辛苦了
作者: BoyBear (熊叔叔)   2015-09-13 23:41:00
推文若是不受規範的話,一堆人鑽推文這個免死金牌的漏洞就好了,還要規範做啥呢?而且抓違規的推文遠比抓違規的文章還累,版主願意出來抓沒有被獎勵就算了,還被記警告,這是啥邏輯?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3 23:57:00
可以規範 就是要講清楚 要打的就只有這點ptt判決本來就是類法 有人要玩文字遊戲要你說清你執的行政法沒有規範 何以服人 ?
作者: catd57551 (AAAA)   2015-09-14 00:29:00
手機怎投票
作者: 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   2015-09-14 00:59:00
支持,投了,感覺推文也應該要規範,但還是請修改板規較好
作者: cvv00010 (謬論)   2015-09-14 01:25:00
支持版主!!
作者: ryan5566 (萊恩56)   2015-09-14 02:27:00
怎麼覺得像是法院宣判後認為司法不公找民眾包圍法院啊如果組長會因為民意多寡而改變自己的見解的話 他不就是打自己的臉嗎...
作者: reexamor (gtc)   2015-09-14 05:58:00
雖有爭議 但根據法律保留原則 個人以為應遵從板務之判決正確作法應是修改板規 亡羊補牢 而不是訴諸對原有瑕疵之板規「無異議」的追認方式 此舉只更顯程序失當 不妥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09-14 08:00:00
A 管理當然要包括推文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5-09-14 08:00:00
小組長護航板主的慣例,終於被打破,開心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09-14 08:01:00
樓上說的有理 程序上要重來一次
作者: newkuo (見月)   2015-09-14 08:38:00
這裡是個大板 不論做得再好規範多清楚都會有人跟你玩法庭遊戲 反倒是一些小板 人數少板主常常照自己的意思給過當判決 也不見人檢舉板主願意管理推文的部分 本就要付出極大心力很多大板板主熱情被消磨殆盡就辭了 也是常態不論如何 都應感謝肯花時間管板的辛苦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09-14 09:03:00
推reexamor 版主辛苦,但此舉失當
作者: CNY426W (人民幣426萬)   2015-09-14 09:04:00
辛苦給推 還是盡早再選舉一位或兩位板主出來幫你管版吧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5-09-14 09:07:00
請假期間 可以執行版務!!??
作者: ryanpan1 (ryan)   2015-09-14 11:05:00
~~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5-09-14 11:18:00
給推
作者: fox999 (fox)   2015-09-14 11:26:00
無聊 有漏洞就直接修板規 憑自己胡亂解釋還拿來投票國考板是拿來幫你背書的嗎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9-14 11:26:00
有漏洞應該想辦法補 而不是聚眾包圍上訴法院
作者: wstory   2015-09-14 11:59:00
支持,回家在投。難不成推文沒打字
作者: juliantaipei (8月以來)   2015-09-14 13:06:00
支持,回家投票!
作者: cbakyle (...)   2015-09-14 13:25:00
支持,不要吃飽太閒,整天想換板主.
作者: zzzzjjlee (四Z二J)   2015-09-14 13:55:00
支持,晚上回家開電腦投票 。
作者: xx3877 (@_@)   2015-09-14 14:24:00
你不是水桶人就嗆去申訴啊 阿現在你是怎麼了你以前選的講多好聽我也投你 現在當久了凡事你都照自己的標準去判 向你詢問標準在哪就嗆去申訴 你被拔我真的不意外啦
作者: wstory   2015-09-14 14:45:00
推薦文章所發文字到底發了沒?
作者: blue999 (FLY)   2015-09-14 15:13:00
加油
作者: cashliu (QQ)   2015-09-14 16:43:00
還真閒...民氣可用4ni?
作者: Vip520 (路人甲)   2015-09-14 20:23:00
恭喜ptt 20週年
作者: ntntgo (單純vs單蠢)   2015-09-14 22:56:00
恭喜PTT20周年
作者: anagoya1225 (小軒兒)   2015-09-15 00:56:00
版主很認真~支持版主~
作者: CNY426W (人民幣426萬)   2015-09-15 02:22:00
不支持你 因為你亂判我警告 本人從來非有亂板之意因為你的亂判決 我成為你的反對者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5-09-15 03:03:00
2沒壞
作者: jack621111 (PureBoy)   2015-09-15 04:07:00
支持!!!!!!!!!!!!!!!!
作者: CNY426W (人民幣426萬)   2015-09-15 14:55:00
請回應警告我的部分 誤判請道歉 不要一聲不吭裝沒事
作者: ntutotku (手感交易)   2015-09-15 15:22:00
這個版像一言堂嗎?動不動就推文水桶,不想看推文就不要按↓你要人守版規卻不守判決,這很明顯,只有你個人的是非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5-09-15 17:07:00
426的文真的是挑釁阿,P版主一直以來都很用心維持版務國考版說實在是很少考友會想當版主的地方,大部分的人光是考試就沒時間了,更何況管文,考上以後也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9-15 17:08:00
要板友遵守你的處分,你卻不理判決,這...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5-09-15 17:08:00
工作為主,考上的人也很少會再來這邊,偏偏國考版又是熱門看板,P版主真的很努力了P大如果真的不願意接受判決結果,也願意面對被拔版主的後果的話,還是謝謝你這段時間的付出
作者: supersya (supersya)   2015-09-15 22:18:00
恭喜PTT20周年
作者: berry07   2015-09-15 23:18:00
國考版要爛了嗎?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1:29:00
真好~我連警告都沒有就直接被桶,最後還被嗆:不爽去申訴
作者: uppowergo (uppower)   2015-09-16 05:31:00
不支持。
作者: ntutotku (手感交易)   2015-09-16 07:34:00
推文變成個版不是會被桶,現在變版主對話利器,因人設事?x大說實話會被講成426,版風養出來的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9:18:00
善意提醒???你願意我公開你那善意提醒的站內信???
作者: ggininder123 (城城)   2015-09-16 12:05:00
滾這可不是你的私人工具 誰想支持你
作者: rossleu (很多地方要去)   2015-09-16 13:15:00
當初我也投贊成你,還投兩票P55555 我覺得電路方面有3000多篇問大家要不要加開基電板分類做到精華區,避免變成流水帳而且不是聯署,是問大家要不要加開你直接刪我文章,說什麼與本版無關,請問是哪裡無關再說說,累計水桶數,我記得法律都規定不能這樣你這不是逾越法律,板規應自然作廢你自己不是在其他版嗆版主,逾越憲法那你自己的法規,逾越台灣法律請出來做相關解釋,謝謝如果想說都要罷免了,不想解釋那又有什麼資格刪文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05919463.A.772.htmlhttp://goo.gl/wStLlB禁止「對同一行為同時作多次的處罰」你說我發的無關,但我怎麼都覺得有關不然你不要參選其他版主,把精華區做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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