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通過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8-11 17:44:31
我是覺得名額縮可以,但請用定額%數
若真要改成及格制,請確保錄取分數一定的穩定性與避免冷門學說與實務見解
否則侵害遠大於用比例制
舉實際數據給大家看
隨機找到102年律師508分是203名
該年商法滿分200分,現在是100分
我隨機抽取五個商法和國文成績平均
商法(95+99+93+92+100)/5 約是96 國文(69+58+68+58+66)/5=64
所以如果商法剩下一百分扣掉國文,成績將會是508-48(96/2)-64=396
也就是如果設計門檻的話102年考203名的優秀考生都會被刷掉
如果以102年一試到考8500人計算
錄取率不到2.4% 這在以前都可以上司法官了
你說102年特別難嗎?
公職王查到99~105年 七年中99 100 最低錄取分數都比102年低
過往七年可能有3年錄取率低於2.4%
其餘四年我覺得平均7% 8%還是有的
所以才說除非不考獨門暗器或是冷門實務見解
否則對考生的安定性與這科考試的鑑別度而言,都是很負面

另外就資格考試的本質
應該是看同學是否具備律師基本職業能力
我想這不包含需要遍覽各種老師的學術文章和各種冷門實務見解
這樣要求對學生整體學習發展未見是好事
採用比例制有缺陷,也就是擔心報考人數增多會影響錄取品質
但及格制缺陷更大
除非能儘量確保不出現冷門實務或是獨門見解
否則這考試將失去鑑別篩選意義
而過度膨脹的考試範圍,也失去律師最為資格考的原始意義
更很可能讓認真念書,已具備律師基礎知識的同學高分落榜(甚至多年),是一種人力資源
的浪費,對社會發展實質不利
更遑論之前因為自殺事件頻傳放寬的原意瞬間土崩瓦解,甚至變本加厲
以上一點建議
希望制度設計者必須考慮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8-11 17:53:00
推推!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17:54:00
大概要等明年二試放榜時,才會開始有人覺醒吧?
作者: haohaobobo   2017-08-11 17:57:00
203名落榜不代表新制後面的也會落榜 也許後面的國文選考都很爛 但其他科目加起來剛好過400分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8-11 17:59:00
制度設計者就是要考生們都去死,這確實符合他們的本意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8-11 18:03:00
擅長選考或國文分數高的考生很吃虧...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18:04:00
不用比例及格制的話,就會類似不動產估價師那樣子:99年 6.96%100年 0.65%101年 12.89%102年 7.91%103年 2.73%104年 15.34%105年 7.69%之後考運變得真的很重要,只是律師已經卡死一試前33%+二試前33%,還有除國文及選考以外之科目總分800分要400分以上的門檻,及格率只有上限,而下限搞不好連0.XX%有可能會出現,加上應考人數變少,重現律師二位數及格人數的光榮年代。 我是認為如果想控制8%及格率的話,那就採一試前28.3%,二試前28.3%就好了。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7-08-11 18:15:00
公會的目的就是希望每年只有400多個人考上,甚至更少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08-11 18:21:00
回復8%不就好了,簡單明確,這樣難度算平易近人,而且又不會受到每年給分標準寬嚴不一的影響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18:25:00
107年這套制度玩下去,應該三年之內就又會檢討了。只是所有考生又得陪這些官員玩三年遊戲。這種用其他考試結果就能理解的東西,不知道腦殘官員是在想什麼?要我說的話,各校法律系學生拉個幾千人到考選部前面抗議107年開始實施的這套制度,如果新聞媒體能多播幾次的話,應該會比較有用吧?考生為什麼會逐年增加?各校法律系所每年四、五千人畢業,考生當然會增加,壓低律師及格率,你叫這些畢業生怎麼辦?
作者: shiryuki (Rei)   2017-08-11 18:37:00
我還真的看過有人靠國文上榜的,為什麼不直接廢考國文算了?
作者: capitalofz   2017-08-11 18:40:00
想多了 不過就是老律師客戶搶不過年輕律師而已論學術、熱忱、精神體力 樣樣都輸 只贏在起跑早
作者: m99601196 (法律軒)   2017-08-11 18:43:00
推 非常認同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8-11 19:26:00
新進律師素質從來就是一個假議題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7-08-11 20:08:00
應該先把獨門暗器蓬勃發展的那幾科管一管
作者: kobegasol (2連霸)   2017-08-11 20:25:00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7-08-11 20:28:00
念四年又補習n年沒考上 說自己品質穩定 呵呵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7-08-11 20:42:00
考書記官啊 考法警啊 再不然還有警察啊法律系四等行政警察考不上真的應該________
作者: projectd7983 (牛柏)   2017-08-11 21:06:00
取消比例制跟學分班什麼關係?這邏輯我也是笑笑,說一句笑話,我讀法律系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7-08-11 21:10:00
阿你不是說學分班去考 所以品質不穩定嗎那你們念四年又沒考上 應該品質都超穩定的吧穩定的一直考 一直考 超穩定的想想我真是傻了 何必有人酸學分班就回應呢面對一堆念四年 輸給念20學分的 也難怪那麼崩潰這倒是可以理解 念四年輸給理組難怪不平 加油崩潰喔加油考試喔 不要花太多時間浪費時上網 會考差差喔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1:45:00
無論分科及格制或平均60分或50分及格制,律師二試都會很慘烈,主要原因是獨門暗器題還有閱卷給分較嚴格。分科及格制,直接告訴你結果,評分標準不變的話,不會超過二十個人第一年能全部及格。平均50分及格制,民國99年是8.03%,那年及格最低平均成績是46.13分。
作者: imhank (Hank)   2017-08-11 22:34:00
淚推+1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8-11 23:39:00
沒學分班會變難考好嗎一試降到剩6000人考,搞不好要破400才過一試
作者: shiryuki (Rei)   2017-08-12 00:52:00
照原po說法好像降%數比較ok,那降到5%如何?然後廢考國文這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