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育部:不予聘任管中閔「不算行政處分」

作者: chesterhe (chesterhe)   2018-05-04 10:47:41
現在重點好像是這個到底是不是行政處分,台大有沒有提行政救濟的主體資格?
這也是黃國昌在問的
而這個問題一般是在討論跟確認,行政機關是否有權利義務之主體資格
之前訴願法修正草案即有
「中央或地方機關立於與人民同一之地位而受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
但被立法院以
「行政機關本身並非法人,並無獨立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
難謂立於與人民同一之地位而受行政處分」而將之刪除
故現行法並無明確規定行政機關有提訴願的主體資格
但行政訴訟法22條卻肯認行政機關有當事人能力
且也有肯定說之判例(院78年度判字第1409號、第2088號、第2222號)
並得到行政法學者的支持
但教育部似乎是想採否定說(釋字第40號)之見解,不想承認這是行政處分
即是認為台大不具備權利義務的主體資格
所以台大如果提救濟,那就要看行政法院怎麼判了
不過按判例、學者見解、行政訴訟法的肯認
行政法院應該會認定這是行政處分無疑義,而教育部的否定說不成立
作者: helenpei (狗狗)   2018-05-04 11:08:00
感覺就是狗屁公平正義,睜眼說瞎話的集體欺負人而已不過就好好的校園,搞成這麼複雜,還動用了政治迫害明明就是,但卻睜眼說瞎話的說沒有不是,垃圾當道而已校園就是老師好好教書,校長好好為學生把關學生才能盡情地好好念書,為自己跟學校爭光但卻搞得群龍無首,還全國最好的學校
作者: brag (自誇)   2018-05-04 12:39:00
行政法白讀了。是課予義務訴訟,被狗官牽著鼻子走?https://goo.gl/Noq5jP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8-05-04 14:26:00
最高行106判183決,158-159行 "處分之受文者係成大"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8-05-04 19:52:00
聘任可以形成管由不是校長變成校長的法律效果,應為行政處分
作者: dolor0230 (lay)   2018-05-04 21:42:00
依照釋字423號解釋應該就是行政處分無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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