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大獎賽賽會幹事認為Nico Rosberg與Lewis Hamilton的撞車是一次正常比賽事故,兩人都無過失,因此不會受到處罰。
比賽第一圈進行到4號彎時,試圖從Rosberg手裡搶回領先位置的Hamilton突然賽車失控,撞上隊友之後,導致兩輛Mercedes賽車同時意外退賽。
Mercedes車隊非執行主席Lauda幾乎在第一時間接受採訪時,直言不諱地說那是一次“愚蠢的”事故,而Hamilton的行動“過於激進”。不過,擔任評論員的1997年世界冠軍雅克‧維倫紐夫認為Rosberg不應該變線、關門。
根據《競賽規則》第27.7條:“任何車手在進入大直道的剎車區域之前進行防守時,可以在第一次移動時佔據整條賽道,前提是企圖超越的後車沒有進入有效的超車範圍。”
規則進一步解釋到:“以這種方式防守的車手,倘若沒有合理的理由,不能離開賽道。為了避免歧義,如果試圖超車的後車的鼻翼任何部分已經與前車的後輪平行,就會被認為是進入了’有效的超車範圍’。”
賽會幹事在比賽結束後傳喚兩名Mercedes車手,聽取可當事人的解釋、觀看錄像、查看數據之後,最終認為雙方都無需為撞車負責。
Hamilton在先接受採訪時透露Rosberg的賽車在一號彎之後進入了錯誤的模式,所以賽車速度有一瞬間突然下降,這個事實得到了後者的確認。盡管如此,賽會幹事認定德國人的防守動作合理,而英國人在試圖從內線超車時,也沒有搶到足夠佔據賽車線的空間。
FIA在事故裁決書上寫道:“事故的調查以從6號賽車的引擎下調至了錯誤的模式為開始,這個模式是車手在比賽開始前設定的。這導致6號賽車和44號賽車在出3號彎進入直道時存在巨大的動力差異,兩車在直道上的速度差距達到了17公里/小時。”
“依據《競賽規則》27.7條賦予的權利,6號賽車移動到了賽道右側進行防守。與此同時,速度更快的44號賽車在那個時刻出現在了賽道內側,試圖以此進行超車。”
“27.7條要求領先的車手在企圖超車的賽車進入有效超車範圍後,必須留出空間。在44號賽車被迫駛出賽道右側以避免最初的撞擊發生前,44號賽車的部分鼻翼在零點幾秒內處於6號賽車的內側,也許這讓他相信他有權利佔據右側的空間。當44號賽車上到賽道上的草地後,就不再受控制。”
“在詳細聽取了兩位車手和車隊的稱述後,賽會幹事認定6號賽車有權做出他所做的動作,44號賽車的超車意圖也是合理的。根據這幾種法則,兩位車手都無需承擔全部的或者主要的過錯,因此不會採取進一步的處罰。”
沒有慰籍
對於賽會幹事的決定,兩名當事人都表示接受。不過,對於Lauda在事後覺得責任在於Hamilton的激進行動,Rosberg表示對他而言,這沒有任何意義。
“我應該得到什麼安慰?”德國人說,“我一分都沒有拿到,我陷在砂石地裡,而當時我應該是要去贏下比賽的。你說什麼才是對我的慰籍?我承認,他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是最終作數的是賽會幹事的決定,而他們認定那是一次比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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