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仇CCR的現象

作者: imacat (imacat)   2013-03-22 15:29:16
大體上同意。一點小小修正。
※ 引述《sopher1990 (sophe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G_FxNXB ]
: 作者: sopher1990 (sopher) 看板: WomenTalk
: 標題: Re: [討論] 仇CCR的現象
: 時間: Mon Jan 21 16:39:46 2013
: 很多女生以為,我又對CCR沒有興趣,仇CCR現象罵的不是我這種女生,所以不干我的事。
: 錯了,我認為仇CCR現象其實是一種對男女性自由的差別待遇,它本質上是一種性別歧視
: 。
: 仇CCR現象有一點很有趣的是,被批評的幾乎都是台灣女性找外國男性,而不是台灣男性
: 找外國女性。雖然實際上台灣男性跟外國人結婚的數量多得多。也不乏台灣男性說自己偏
: 好日本女人,這些行為卻不是仇CCR人士所關注的。
: 那為什麼那些仇CCR的人卻專注於女性跟外國人交往的部分呢?
: 因為他們心底認為:1.女人跟男人上床,就是男人賺到,女的吃虧。2.個人的性行為不是
: 個人問題,還是家族尊嚴、國家尊嚴的問題。
: 合併1.和2.,就可以得出3.假如女人跟外國男人上床,那就是為母國帶來羞恥。假如男人
: 上了外國女人,那就是為國爭光,代表本國比外國高上一截。所以女人理應乖乖的把身體
: 留給本國男人上,才不會丟了本國的臉。
: 所以台灣男人娶外國女人不在仇CCR者的批評之列,即使這些台灣男人很可能花了大把錢
: 才能上到這個女人。因為依照一般的想法,會用錢交換性的那一方,是權力較高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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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權力的角度來看,掌握有「很有價值,讓對方要用錢來買」的東西的一方,才是有權
力的一方。正因為對方沒有權力,才要用錢來買權力。至於那些有權力的人,例如有婚
姻、伴侶,可以對伴侶行使婚姻權力的人,或是擁有更大名聲、權力的人,不需要用錢
來買。
因為女人掌握社會認為「很有價值」,只能交給有權力的男人的「物品」,社會上才會
認為女人把這個物品用金錢賣出去的行為「很低賤」。前句的推論,限制了女人使用自
己的身體的方式,只能給有權力的男人。女人失去了對自己身體的使用主導權。
我不覺得妓女低賤。妓女只是把自己的身體的權力拿回來重新掌握而已,是權力較高的
一方。
: 比如說在性交易中,嫖客的地位比妓女高,因為是嫖客出錢,妓女是低賤的出賣肉體的人
: 。所以台灣男性娶外籍女性,代表了台灣的經濟地位高於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國家,這是
: 為台灣爭光,所以不需要被批評。
: 有時候,仇CCR者會掩蓋自己是性別歧視者的事實,他們會說是因為那些女人的嘴臉太諂
: 媚、他們劈腿等等,但事實上,當台灣男性做了同樣的事的時候,他們不會施以同樣的關
: 注和批評。就像有同性戀勾引未成年人,就會引來大肆撻伐。表面上他們只是在攻擊勾引
: 未成年人是錯誤的,但實際上當成年男性跟未成年女性上床的時候,他們的力道就小得多
: 了,甚至可能暗暗的覺得這個男的真是人生勝利組。他們骨子裡就是歧視。
: 我不理解,就算那些CCR的女人很好上、用自己的熱臉貼白人的冷屁股,那請問有什麼不
: 對的? 假如CCR不是錯誤的,那CCR為什麼會危及國家尊嚴? 他們不願意承認他們認為女人
: 隨便讓男人上就是一種錯誤、淫蕩的行為,反過來台灣男人上了外國女人就不是。
: 我再度重申,網路上的仇CCR現象,就是一種性別歧視。它不是只是在攻擊CC的女性,它
: 是在歧視所有女性。它背面的前提是女性的性行為和性慾望理應受到比男性更多的束縛。
作者: august27 (南方小島熱呼呼)   2013-03-24 09:01:00
這個說法很有趣 不過這樣又好像假設使用[金錢]的人是比較沒有權力的一方?
作者: Arianrhod (stardust)   2013-03-24 09:49:00
我覺得掌握身體主控和詮釋權並無法論證妓女整體是掌握權力的一方。這裡可能還要再探究性交易的賣方心態而且客觀上的權力架構可能也值得再商榷?
作者: sanzome (花花)   2013-03-24 10:34:00
同意樓上,且性交易不應架空於社會經濟結構後來討論內的剝削問題,畢竟性勞動確實也是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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