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銀外匯交易出包 金管會罰800萬元
2018-06-26 18:37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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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天表示,凱基銀行交易員辦理外匯交易超限案有多項缺失,依法處800萬元罰鍰
,並暫停凱基辦理夜間金融交易三個月,及命令銀行解除交易員職務及停止交易員主管執
行職務三個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此案凸顯凱基前、中、後台全都失靈,相關具體缺失,
包括凱基交易員在去年9月調整為利率及信用交易科的交易員,已無辦理匯率及商品交易
科(外匯科)相關交易的權限。
但經由交易部門主管指示協助在外匯科的策略部位進行外匯交易,在今年3月間的夜間交
易,以其他交易員的權限在銀行電子下單系統,進行外匯交易,因市場行情未如預期而持
續加碼,交易員在出清所有部位及造成2.4億元損失後,才主動告知單位主管。
凱基辦理外匯交易內部控制三道防線,也未能發揮功能,莊琇媛表示,包括第一,相關交
易部門主管未能確實依銀行所定有關策略部位的管理原則,留存授權軌跡。
未覈實檢視及細究超限交易發生原因,交易部門主管未善盡交易監控及督導管理責任,且
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致交易員得以從事超逾授權額度的交易,交易員的限額管理失
當。
第二,金融交易系統未能即時監控超限部位使用情形,及交易員部位控管平台未能發揮即
時牽制功能,且銀行中後台作業單位對於夜間超逾限額交易的警示、超限通知,未落實檢
核機制。
第三,內部稽核單位未能覈實查核與評估中後台作業單位所設計並執行的內部控制與風險
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
銀行辦理外匯交易有多項未建立或未確實執行風險管理與內控制度的缺失,前中後台等內
部控制三道防線未能發揮功能,顯見銀行未建立有效的內控制度並確實執行,違反銀行法
,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金管會表示,本案造成銀行大額損失且違法行為期間較長、影響層面大,因此,依銀行法
處800萬元罰鍰,並停止銀行辦理夜間交易的金融交易三個月,但不包括既有客戶的拋補
或避險交易,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才能重新辦理,並命令銀行解除柯姓交易員職務
及停止交易員黃姓主管執行職務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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