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trlX (剪下)
2014-07-10 20:22:4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0/431185
《蘋果》今年3月24日報導一名官姓男子有意購買新北市中永和地區房屋,委託東森房屋
組謝姓經理洽談,並分4次交付了共45萬元斡旋金,但事後卻聯絡不上謝男,只好找上東
森房屋中和四號公園加盟店要求返還斡旋金,不過東森房屋卻以雙方是私下交易為由不願
賠償,《蘋果》揭露此事後,東森房屋卻控告撰文李姓記者、與邱姓編輯涉妨害名譽。
但新北地檢署認為該篇報導以客觀角度撰寫,且有官男及東森房屋雙方說法,已平衡報導
,並沒有誹謗東森房屋的犯意,今天做出不起訴。《蘋果》法務經理葉錫波表示,「非常
感謝檢察官公正的偵查」,記者晚間致電東森房屋中和四號公園加盟店,對方表示,因主
管外出,無法回應。(游仁汶/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