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著我的眼睛,對著我說:
: 妳不配,擁有和我同等的婚姻、孩子,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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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同性婚姻應享有法律上權利
但在收養孩子的部分 真的還存在非常嚴肅的問題有待解決
而這嚴肅問題的核心是什麼 講簡單點就是「被收養孩子的意願」
試想一對同性伴侶收養小孩
很早就必須跟小孩一同面對幾個很嚴肅的事
對內
小孩必須面對自己是被「收養」的
小孩必須面對自己是被「同志」收養的
對外
小孩必須扛著外在的異樣眼光和壓力長大
關於被收養這件事
異性夫妻收養雖然一樣會碰到
但大部分情形異性父母可以有所選擇
去尋找一個適當的時機(心智成熟)再與小孩坦承溝通(甚或有些養父母選擇不講)
但同性伴侶往往沒有這個選擇權
孩子尚未心智成熟時(幼稚園 國小)就已經會意識到其他人的父母多是一男一女
而兩男或兩女是無法生出小孩的
所以他是被「同志」「收養」的事實很快就會浮出臺面
被收養這件事已經很沈重了 再加上同志收養
這件事真的很難很難
再來嚴肅的問題就來了
法律上我們若給予同性伴侶有組織完整家庭的權利
但另一方面 被收養的小孩 其意願該如何保障?
小孩子的內心是否能接受同志族群?
或小孩雖接受同志族群 但是否能接受同志作為自己的父母?
有些人天生就「不喜歡」同志了 更別說同志作為自己的父母
如果說「尊重每一個人的想法」是真理
那當我們用盡了愛跟理性跟小孩溝通
他還是不願意接受「同志作為他的父母」時
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尊重他「不要同志作為自己的父母」的想法?
畢竟當初是我們的「法律制度」把他擺進去這個同志家庭
是不是必須有一些事前機制或配套來處理這種情形?
而且更嚴肅的說
如果這個衝擊已經對小孩內心產生負面的影響 又該怎麼辦?
再進一步
縱使小孩願意接受同志作為他的父母
我們也必須考量到小孩是否有能力承受外在異樣的眼光和壓力
雖然我們都認知到歧視是一種不好的價值選擇(應然面)
但看新聞就知道社會上存在著許多歧視同性戀的人(實然面)
台灣不是一個能讓人自在作自己的地方
在家當個魯宅或剩女 都還得常忍受著鄰居、遠親的說三道四
你要跟我說這樣的社會 會對同志家庭非常友善、包容、尊重
我真的沒辦法相信
如果連成年的同志伴侶都常常被這些壓力壓的喘不過氣
我們有什麼理由可以相信被同志收養的孩子們
都可以如此勇敢、堅強、理性
去坦然面對這些歧視和異樣眼光
快快樂樂的成長
那當他真的承受不住的時候
有沒有提供一個機制讓他say no?
最後重申一次
如果是我們的法律制度把小孩子擺入同性伴侶家庭
他如果內心就是百般不願意同性伴侶作為自己的父母
或者是因為他被社會壓力壓的喘不過氣 他不願意再去面對這一些
請問當這些情況發生時
我們的法律事前可以做些什麼?
事後又可以做些什麼來補救?
如果我提出的疑問都沒有答案
代表我們的社會真的還沒完全準備好(法律面制度面、社會氛圍)
就這樣冒然以平等勝於一切的價值行事
會不會太為難這些孩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