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也想要分享一下
只是我的處境沒有前幾位慘
之前我只是去WG參觀一下 他們也是不斷的鼓吹你簽約
說法如下:
沒關係啦 你就先簽啊 現在很優惠耶 反正試用期有7天
不喜歡可以把合約退掉 我們可以全部解約啊 而且保證金全額退回!!
也不知道我腦子哪個部位壞了 居然簽了一年兩萬七千多的合約 而且還付了五百塊訂金
簽完後越想越不對 自己上了知識+ 看到各種的試用期災難以及糾紛
如:故意推延 讓你超過七天啊 無法解約
並查閱了關於消保法的審約期規定
我後來發現一個盲點:審約期 是保障你回家有合約審查期 在這期間可以反悔
但如果你"使用"了裡面的設施 那麼也就視同使用了合約 沒有審查期了
我看到這裡的時候心裡是: WHAT THE FUCK~~~~~(擺明釣魚)
不到兩個小時 我立刻回去 (當時已經有要寄存證信函的準備 因為怕被拖延七天)
跟對方說:
由於我非常確定 我不會使用貴所的設施 不想試用你們家的東西占便宜
所以我想要立刻解約!
對方:真的喔? bla~bla~(各種花言巧語)
盧了半個小時左右 本來負責我的業務居然無法決定????
找了另一個女生處理 (不過我也不清楚職銜)
可能是覺得男生對上女生 比較容易軟化吧
總之 我堅定退約
後來女業務說:
好吧 既然你確定解約 那我們交個朋友 那五百塊錢我們就不退
我把它轉成十次使用券
我OS:不是說連同保證金全額退費嗎???
可是想想 算了 反正一次也才五十元 我也就答應了
只是走到這個地步 我想大家也可以發現 假設他明明就說那七天試用期給你免費使用
那保證金 理論上來講 無論如何都可以拿回來
那麼為何 我連用都沒用 只簽了兩個小時 卻拿不回來 還被拿來當十次使用金
所以我覺得根本沒有所謂的免費使用期間 那只是他哄你簽約的話術罷了.........
在此呼籲大家不管你是貪小便宜也好或是真的想要試用也好
要有一但用了 就無法解約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