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戀童算是一種病?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05:58
※ 引述《PoorHunter (窮獵人)》之銘言:
: 同性戀如果是正常
: 那為什麼戀童是一種病
: 有沒有八卦?
異性戀如果是正常的,
為什麼男人幹小女孩是病態呢?
你應該是想這樣問,對吧。
認真來說,
大概一兩個世紀前,
很多人都還在合法幹幼齒的,
因為醫療不夠發達,
人類命短,
所以女性初經來潮後,
就會被當個女人,
因為那是生理上代表你能生了。
不然你以為月經是啥小?
如果上帝真不想要女人太早能生,
祂會讓初經延到二十歲以後再來,
女性也不會在發育上比男性早熟。
那為什麼現在認為幹幼女是變態?
一來某些戀童癖真的有病,
他們喜歡的,
是連性器都未發育成熟的幼童。
幼童,了解嗎?
另一種呢,
則是因為人類壽命延長,
加上普遍晚婚,以及男女平權。
每個人入社會前要走的階段變長,
如果你太早介入,
等同剝奪了年幼者的自主權。
如果是年長者侵害未成年者,
普遍會視為犯罪,
因為雙方的經歷,
社會影響力不平等,
年長者容易以權勢掌握未成年者。
也就無法判定對方是否出於自願,
或是被影響。
所以重點是,
女性不再被當作單純的生育工具,
現代社會認為女性可以有更多時間,
直到她們真正了解自己想要什麼。
至於你說年長女性幹幼男?
男人在其天性上,
比女人更容易被權勢跟性誘惑,
剩下我就不多說了。
不管哪個,
等到你有足夠的智慧掌握自我,
並且你的對象也在同等地位上,
不論你們倆想怎麼修幹,
法律都不會管,
只要別搞出人命就好。
所以到底為何異性戀合法,
而老男人幹幼女卻不合法,
相信你已經有深切的了解了。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05-24 16:06:00
想幹13歲的女生 算正常嗎?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5-24 16:08:00
蘿莉控=戀童癖=強姦犯蘿莉控=戀童癖=強姦犯蘿莉控=戀童癖=強姦犯
作者: basketkdash   2015-05-24 16:09:00
那到底幾歲以下才算戀童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0:00
一來某些戀童癖真的有病
作者: MacOSX10   2015-05-24 16:11:00
跟智障性交應該都判定為性侵才對 因為他們心智不成熟
作者: cumlog123 (cm)   2015-05-24 16:11:00
故得證 上帝喜歡幹幼女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1:00
人家再問戀童為什麼是童 你的回答是他們真的有病
作者: cosmo2256 (號暱稱)   2015-05-24 16:12:00
戀童還有個問題,因為童會長大,勢必得換人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2:00
有趣的答案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5-05-24 16:12:00
13歲以下 或11~14歲間 或青春期前孩童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13:00
我認為舔女童癖會想擋同婚就是想拉人下水 現在看愛爾蘭通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3:00
同性戀以前被認為喜歡把性器官插入消化器官理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5-24 16:13:00
回7樓 刑法第222條第3項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24 16:14:00
想幹≠已經幹了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4:00
你也不會認為有同性戀會強姦男性所以認為他是病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5-24 16:15:00
戀童跟與兒童性交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就如同喜歡成熟女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5:00
那就不能說明有戀童症的會強姦小女孩 所以他是病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15:00
jurist 大師不護航有空來參與討論啊,但記得帶膝蓋啊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5-05-24 16:15:00
童13以下了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15:00
想舔小女童又恐同的鬼父異性戀也不等於全部的異性戀啦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6:00
戀童不等於強姦小女孩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16:00
那些有病的就是有病,沒病的那些現代社會不容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5-05-24 16:16:00
我想吐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24 16:17:00
反正不要犯罪就好 要和汽車打炮也不會有人干涉 ....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7:00
說理上就有問題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17:00
那個跟汽車打炮的好像上新聞了是不是 XD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24 16:18:00
嘿啊 XD 那人紅了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5-05-24 16:18:00
古代人營養差 發育應該更晚吧?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19:00
jurists 大師記得看一下命題,不然你要去原 po 的串才對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19:00
現代人比較早發育一來某些戀童癖真的有病 他們喜歡的 是連性器都未發育成的幼童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5-05-24 16:20:00
因為命短就把可上床年齡提前這也說法很弔詭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21:00
這句話 個人認為說理上有問題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21:00
以前的年代平均壽命四十,你十二歲幹差不多啦喜歡幹性未熟的幼童就是有病,有病,有病。可能你誤解我那句的「喜歡」了,如果沒想褻玩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5-05-24 16:22:00
那現在平均80 不如把合法上床年齡提高到24你看怎樣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22:00
現代人 營養過剩 醫學上時常討論的問題 是過早發育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22:00
當然不是什麼問題,但若帶有性色彩的賞玩依舊是有病那種事情交給上帝去決定啦,如果他真不需要人幹砲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5-05-24 16:24:00
我記得戀童癖下手的對象是"幼童" 不分男女的喔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24:00
你不用定,社會也一堆魔法師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25:00
我比較著重在生理跟心理的未熟問題啦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25:00
有病 前提下是要定義正常
作者: cumlog123 (cm)   2015-05-24 16:25:00
同性戀合法化和戀童非法化 是雞督教為了打擊回教搞出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26:00
如果哪天人類快死光了,幹幼童就會合法了啦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26:00
以前人們普遍認為 性 婚姻和繁殖密切相關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27:00
所以你 同性戀性交 根本不可能繁殖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27:00
你還停留在繁衍就老套了啦,現在一堆頂客族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27:00
想舔小女童的恐同異性戀 還是自己爭取鬼父權吧 看誰理你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28:00
喜愛幼童 除了讒害幼苗 幼童沒有生育能力所以在這樣標準下 根本都是病這樣才邏輯一致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28:00
恐同之鬼父異性戀 今天終於露出馬腳了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29:00
如果你認為 沒有礙到別人不能說是病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29:00
也不對 恐同自從說出想舔小女童就已經露馬腳了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5-05-24 16:30:00
我也想過雞姦男童神父會不會是因為搞不出小孩才選男童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0:00
未成年是一大關卡 不是你舔女童恐同想要就能代表她也想要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0:00
在網上光說想舔女童 如果是病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30:00
jurist 除了生理你把心理放哪了,一整篇要看啊別切割得亂七八糟,然後自己覺得找到什麼 :Q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1:00
那網路上一些說出想幹死張孝全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1:00
病不病不重要 重要是不合法不合情 也沒人支持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31:00
如果你可以找到一個幼童嘗盡人生百態也行啦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32:00
啊,我記得達賴不是說了,他下次轉世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2:00
而且恐同鬼父是異性戀 別再說那種渣渣像同性戀了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2:00
想幹死他耶 不是強姦殺人犯 成年的強姦殺人犯合法
作者: MacOSX10   2015-05-24 16:33:00
回n6335097 :目前智障生小孩通常政府還是不會抓吧
作者: cbwei (wei)   2015-05-24 16:33:00
戀童癖根本噁心變態敗類社會渣滓 應該下地獄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3:00
他們會因為這樣變成強姦殺人犯? 不會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3:00
想舔小女童的恐同也可能是強姦殺人犯 請大家小心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34:00
別再滑坡啦,不忍卒睹,膝蓋會磨爛喔 XD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4:00
總之想舔小女童的那幾位就自己上街 別拉異性戀同性戀下水總之想舔小女童的那幾位就自己上街 別拉異性戀同性戀下水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4:00
什麼滑坡 這是邏輯通不通的問題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5:00
異性戀和同性戀都和那幾隻想舔小女童的不一樣 謝謝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5:00
看你是不是病的標準在哪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4 16:35:00
先來看電視,要討論就生個 Re 吧 ^_^前面寫了,回去看,乖喔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5-24 16:35:00
如果有結婚的話那就不會抓阿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6:00
荷蘭通過同婚十幾年了 他們有通過舔小女童?恐同鬼父別鬧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6:00
你有寫什麼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7:00
你喜歡 不代表她喜歡你 你還是別老是當你是強姦犯的思想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24 16:38:00
你喜歡林志玲也不等於你會強姦林志玲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24 16:38:00
我覺得你的思想有夠噁的有想法不是罪 但你今天又不是追求只想想而已而且你舉例的年紀如張孝全林志玲都成年了 哪是"童"某恐同的邏輯簡直混亂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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