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ichu312 (RahXeph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完整新聞標題:
: 光罰沒用 馬英九籲發起社會運動反酒駕
: 3.完整新聞內文:
: 總統馬英九13日赴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吉安派出所副所長藍周信的公祭弔唁,由於藍周信是
: 遭人酒駕撞死,馬英九呼籲社會各界發起反酒駕的社會運動,從心做起。他強調,政府嚴
: 查重罰,社會也要將反酒駕變成生活中必須遵守的一部份。
: 藍周信5月3日遭酒駕撞死,因公殉職,13日舉行公祭,馬英九也特別搭乘總統專機前往表
: 示哀悼。
: 對於酒駕一事,馬英九說,他的內心很沉痛,優秀警官因酒駕往生,影響了他一家人的生
: 活,而肇事者本人及家人的生活也被影響。
: 他鄭重表示,酒駕是很嚴重的犯罪行為,跟故意犯罪只有一線之隔。馬英九也強調,自己
: 上任後大力取締,也促成立法院修法,讓酒駕死亡人數從上任前的每年727人減至去年的
: 169人,但還是沒辦法阻止悲劇發生。
: 馬英九指出,酒駕並非嚴查重罰就能解決,而是要從生活做起,社會應發起社會運動,讓
: 反酒駕成為一種生活風氣,讓民眾堅信,只要喝了酒,就不碰方向盤,讓反酒駕變成生活
: 中必須遵守的一部份。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5-13/60082
: 5.備註:
: 社運總召說話了!
關於酒駕量刑及刑度,有一位司法官是這麼看的
鄉民們不妨參考一下,好好了解「現實狀況」
應改革量刑 非提高刑度
2011-10-06 06:00
◎浩鈞
新北市女消防員執勤時,遭酒駕者肇事撞傷導致截肢,立法院順應輿情,亦有提高酒駕刑
度的修法呼聲。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現行法院量刑實務是否會使修法的美意大打折扣
,不免令人憂心。
當前我國法院量刑,廣泛偏輕,上自重大類型犯罪,下至您我生活周遭常見的民生犯罪,
無不如此,法官普遍習於從最輕刑度開始量刑,酒駕案件亦不例外。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
規定,酒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以最常見的自小
客車酒駕為例,法院經常判處罰金,而且金額甚至比公路監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科處的行政罰鍰四九五○○元更低,造成刑罰比行政罰還輕的失衡現象;縱然判處有期
徒刑,也大多會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酒駕之人往往得以易科罰金,免去牢獄之災。
依報載某立法委員之提案,擬將酒駕刑度從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法院量刑依舊維持輕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現況,無異是宣告修正提高的刑度只
是具文!又縱然立法院將酒駕的最輕刑度提高(例如:提高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限制法院
量刑的下限,對習於從輕發落而「判不下去」的法官,仍可藉由刑法第五十九條「法重情
輕」之酌減條款,減輕被告刑度至二分之一,也就是六個月,此時被告仍有易科罰金的機
會(提高酒駕的最輕刑度,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暫不討論)。
更別忘了,酒駕若仍保留拘役和罰金的刑責,只要法院沿襲目前的量刑心態,被告因酒駕
所付出的代價,也絕不會比現狀更大。
法律所楬櫫的抽象正義能否實踐,繫於司法的個案裁判,若量刑再不改革,繼續容許法院
恣意輕判,將架空國民透過代議士立法所欲規範、達成的公共秩序,故在此疾呼立法院、
各界賢達與民眾,莫忽視改革量刑的重要性。
(作者為現職司法官)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52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