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之銘言:
: 阿是有說錯喔
: 如果載乘客到定點之後休息也算工時
: 那遠的景點不就永遠無解?
: 你想帶兩個司機去也不行
: 因為司機no.2坐車過去的那個
: 也在算工時
: 然後到景點之後兩個工時一起到了
: 這樣難道才合理?
: 更別說要是過夜的
: 是連在房間睡覺一起算工時膩?
: 雖然回的的時間點很爛 不得民心
: 阿工時是算手握方向盤的時間到底哪裡有問題?有沒有人指教一下?
: 如果照鄉民的想法
: 是不是我在單位備勤的時間全部算工時阿
: 雖然我在房間睡覺
: 但也是算工時膩?
: 那我真的天天工作16小了喔?
: 排班有問題該檢討的是
: 司機開車與開車之間有沒有真正休息到
: 出團一次跟下一次之間 有沒有超過一定的時間 讓人可以好好的休息放鬆
: 比如說出這種遠的景點一次
: 下一次至少要48小時以後才能再開車
: 這才對吧?
: 一直鬼打牆說公路總局回應很扯 很爛
: 是不是哪裡搞錯了阿?
我覺的你的講法才有問題
只要在工作場所
就算是工作
沒有所謂的休息這種事
所謂的休息就是要處在於工作產所完全無關的地方
並且完全能放鬆自已
這才叫休息
在工作場所的休息有可能隨時待命
要隨時工作
這種休息能充份的休息?
而且為何要在工作場所休息
還不是為了工作才需要去的
又不是自願去的
會說休息時間不算工時的人
才是有問題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