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計
將影視作品團隊分拆成兩個單位
一個負責拍出好作品
一個負責去中國招商
不要跟我說不是中國人不賺中國錢這種幹話
你不是美國人還不是大賺美國錢
雖然我們是不同國家 但生意本質是互惠
沒有只有單方獲利這種事
然後作品放棄版權
也就是說宣告中國可以任意使用
反正你不放棄版權還不是會被盜版
只要你能拍出好作品 在中國一定一樣會四處流行
在沒有網路第四台時代 影視作品要怎麼流行呢
就是靠著一堆錄放影帶在四處流竄
那比起來usb 或者更小的媒介就更方便了
分成兩個團隊的好處就是
負責拍作品的 可以有更自由的創作空間
中國的影視缺點就是創作不自由 自我審查
如果拆開來 就可以盡情去創作
而招商團隊就負責低調去中國招商
主要是以置入廣告
只要你是好作品 就不怕招不到廣告
剛開始可能比較難 但有口碑就好招多了
那置入廠商怕不怕被中國清算
其實這問題也不難解決
我們可以置入一些假置入
比如說置入微博
也就是說不收微博的錢卻置入微博
在分不清楚哪些是真置入哪些是假置入的情況下
中國就無從清算起
因為這些公司的背後可能有官方大老
也不能亂清算
再者 招商團隊要低調 而且不要公開與創作團隊的關係
這樣一來
可以利用中國的商機來灌輸中國人 民主 人權 自由
同時中國人觀念的改變也是保護台灣
甚至促進共產黨的分裂與倒台
發展台灣文化
一舉數得
至於明星紅了就會跑掉這個問題
這是本來就會發生的
即使只有台灣市場也會發生
這是另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