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休問題

作者: banine (巴奈小姐)   2016-12-13 00:04:26
各位先進大家好
最近的新修法,真的令人忙碌
年底已經一堆事情了,還要面對這個
想詢問
1.新修法滿半年給假3天,滿一年給假7天。這是先給3天,再給7天嗎?等同於第一年就有
10天嗎?
2.若105/7到職,106只給7天,是可以的嗎?
但若106/10月離職,是否需補發3天的薪水?
特休好亂啊!請求各位先進指導了,謝謝
作者: chuangs (偷得浮生半日閒)   2016-12-13 09:16:00
106/1給三天可用到六月,106/7再給七天,用一年十月離職,沒休完折現
作者: sana1204 (coldcat)   2016-12-13 20:46:00
一樓正解,新法後建議以到職日計算才不會有爭議
作者: styal ((☆_☆))   2016-12-16 22:22:00
目前公司是以整年度計算,之後如以到職日計算好像很怪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6-12-17 11:27:00
不怪 是麻煩; 另外系統的支援也很重要 如果要用到職日計算特休,那系統要可以設定成每一天結算員工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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