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產假的HR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8-12-15 17:11:07
昨天我在某個高階主管聚會裡聽到一個有趣的陳述,
好奇想知道,身為HR的大家會怎麼看待或建議主管?
先說說狀況:
該員工身分,公司的資深人力資源專員,人力資源相關系所及研究所畢業,
任職於公司已將近兩年,今年九月份開始請產假,產假請足後接連著開始請
育嬰假到2019年5月初。
公司已提出相關資料協助她請領勞工育嬰津貼。
12月初,該員工忽然私下與公司主管聯繫,提出下列請求
希望以繼續領育嬰津貼的方式,回公司幫忙,
並告知公司不需要替她在這段期間加回勞健保,只要給薪資就好。
她可以貼補家用,並且公司可以提早省去聘請職代的花費,
或因職代畢竟跟公司不熟,許多業務還需要熟悉,她回公司可以
避免各種麻煩。
這位員工的主管,在聚會裡大肆地宣揚了他找到這樣的人資真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我有些驚訝,因為如果是我的夥伴跟我提這樣的事,大概會讓我心情很複雜,難怪台
灣的勞工退休金會破產^^"
那麼各位如果跟這位HR同部門,或是她的主管,會怎麼想或怎麼做呢?
想聽聽的想法,請隨意~^^
作者: francy430 (爬坡刷卡王)   2018-12-15 19:00:00
沒違法?給她請滿,她的空缺給找便宜的新人,她回來就隨塞個位給她!再降薪...這劇本行嗎?
作者: AmyEAT (我愛素素)   2018-12-15 20:35:00
勞保局可以告她詐領保險金?!發生職災怎麼算?!問題很多啊!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8-12-15 20:56:00
有人檢舉或是職災會很麻煩,但就是......很多人會冒險吧
作者: vicky0516 (小眼睛要變身!!)   2018-12-16 04:40:00
自己是人資還這樣,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
作者: miffy0814 (你要比我幸福)   2018-12-16 11:27:00
很多公司也是這樣子"協助"員工申請育嬰留停給付又讓員工繼續上班給付薪資。台灣很多公司本身也是觀念有問題的。
作者: x06h93mp4 (lanlanblue)   2018-12-16 14:16:00
這違法,產假絕對不可以讓她回來上班、不然公司會被罰錢!(前一陣子才打給勞動局詢問)喔喔看錯,是請完要請育嬰...但是還是各種不符合勞基法、到時候這位同仁如果回來舉報公司[email protected]@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2-16 19:23:00
hr 知法玩法
作者: Philia (Deep blue sea)   2018-12-16 19:48:00
當事人專業不足,誠信也不足,日後請小心
作者: silveriodide   2018-12-17 12:00:00
知法犯法沒錯 但建議你真的想講就簡單暗示吧 不然最後她沒事變成你有事她出發點很簡單 她也是員工 又生小孩 就是需要錢 只是公司傻傻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2-17 12:15:00
不然你去檢舉好了
作者: Magicfisher (餅乾屑)   2018-12-22 00:27:00
前幾個月聽北市勞動局的課程,老師也提到一模一樣的案例,後來是被政府告了因為詐領以及偽造文書。建議你們公司別把簡單的事變複雜
作者: felix0520 (夢是睡著的醒~)   2017-01-25 01:01:00
HR是資方打手,勞方代表是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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