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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到職日:2020/05/10
通知資遣日:2020/09/22
(應該做到10/9才算完整一個月)
2020/09/25(五)
對方告知週一即不到公司
要找工作,可配合在家處理公務
雇主表示同意,在家工作亦可
2020/09/28(一)
未到公司上班
群組內白天上班時間,客戶提問亦未回覆
直至晚上電話詢問才知道他跟家人出門
2020/09/29
要求給付整個月的薪水及資遣費6300元
並主張整個月的薪水是他應得之薪資報酬
薪資計算範例
5/10-6/9 6/10給付一個月薪水
想詢問
1. 資遣費我的計算方式為
平均薪資:
(24000*3+27000*2)/5=25200
依比例發給1/2平均月薪
25200/2* 5/12=5250
這樣對嗎?
2. 最後一個月實際出勤僅9/10-9/25
包含病假一天,要求給付整個月薪水合理嗎?
3. 未滿六個月沒有特休,對嗎?
不好意思,第一次遇到資遣員工
問題比較多,麻煩各位人資強者協助
謝謝
P.s.
我非人資專業亦未受過相關訓練
僅協助詢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