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回應 setzer版主 #1ILypu7M 判決

作者: ask1234 (ask)   2013-10-13 1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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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tzer:YYOO來信說明他已補上文章代碼 本人因為檢舉案所應檢附資料 10/11 22:52
推 setzer:的完整性也同意這個作法 故判YYOO未擅自修文 申訴駁回 10/1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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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已於本人的檢舉案(#1IKjW7I5)說得很清楚,要求
YYOO在本人的檢舉案(#1IKjW7I5)以"推文"的方式,補
上所需之三篇文章代碼。
版主並非沒有給YYOO補資料的機會,也並非沒有告訴YYOO
在哪裡補資料、如何補資料,然YYOO無視版主的公告,在
無事先徵求版主的同意下,私自修改已鎖文之檢舉案,再
向版主寫信說明?先上車後補票,這不是擅自,什麼是擅
自?
不過,版主既然以「YYOO有來信說明為由」,判決YYOO未
擅自修改已鎖文之檢舉案,理應公開相關的溝通信件(如
YYOO寄給版主的說明信件,以及版主寄給YYOO的同意信件
)為證,以昭公信。
公開相關溝通信件的重點有二:
1.YYOO有沒有徵求版主同意,若無,YYOO即是擅自修改檢
舉文。
2.YYOO是先修改檢舉文,再徵求版主同意,還是先徵求版
主同意,再修改檢舉文。
若是先修改檢舉文,再徵求版主同意,同樣是擅自修改
檢舉文。
因此,請版主公布相關信件,以資佐證。
作者: setzer (setzer)   0000-00-00 00:00:00
判定非擅自 申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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