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檢舉者無法舉證,版主配合演出,對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08:59:58
J某被判超貼
細看檢舉文,檢舉者只能證實J某有貼第六篇文章
就直指為新聞
檢舉者在無確切證據下提出檢舉
版主自應駁回
怎還配合提供證據??
至於違法判決我不想再說了
已經有人提出檢舉
版主到現在不敢受理在拖臺錢
一句曰:心虛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9:50:00
沒證據嗎? 一定是我業障重~刪除紀錄是假的XD有人檢舉,板主檢驗檢舉是否合理,這不是很正常不查證,只相信檢舉人所列,哪天出現有人斷章取義亂檢舉,又要怪板主亂判? 你們搞的我好亂啊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09:54:00
自己去看刪除記錄吧,上面有寫新聞嗎?這差別你不會看不出來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9:55:00
So? 板主哪裡沒有調查的權利?有人檢舉,是否亂檢舉,這判斷不就是板主的責任?而J的違規事實就是存在才被判啊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09:57:00
so啥?要不要說說誰的眼睛業障重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9:58:00
所以你否認板主有調查檢舉是否成立的責任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09:59:00
版主應該在有爭議時調查,哪能在檢舉者提不出證據下自提?這標準訂下去你們吃不吃得下?還是到時再來轉髮夾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0:00:00
沒有自提啊,是檢查檢舉者所舉,自刪文章是否確為新聞說到髮夾彎,要不要賭嗎? 看你們上訴小組會不會翻盤?看是要雞排還是退場政黑之類的~哈哈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10:05:00
依偉大的s版主標準,這裡不可對賭,不然我早贏五萬P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0:06:00
所以不賭歐? 好吧XDDDDDDDDD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10:07:00
你錯了,檢舉者的用詞就是"轉貼了第六篇新聞"他直指為新聞,提出的證據卻無法證明,這已經很明白了還是是我眼睛業障重看不到檢舉者有提出證據?還是你眼睛...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0:12:00
對啊檢舉者提出證據說J貼新聞自刪,所以板主接到檢舉就要查要不然誰知道真假,或是偽造證據檢舉要不然板主權利義務規章寫假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5 10:15:00
板主難為,不過這案照版規判沒有問題,頂多是討論修改版規把「超貼後在被檢舉前發現錯誤,向任一板主站內信自首並自刪」獨立一條。與其想盡辦法去救被捅的那個id, 想想新版規怎麼修訂才是有意義吧,不過9.2大概看不開至少要有站內信自首動作才能符合減刑要件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0:26:00
其實我是覺得修改水桶天數,自刪一樣計算違規就好特別加重好像沒什麼必要@@,有時候就是超貼所以自刪,不一定是要規避不過看板主怎麼規劃啦~我覺得明文列出沒啥不好遵守的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6-11-25 10:39:00
犯規就犯規 每天PO滿額度新聞也只有他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11-25 11:17:00
板主就需要進查詢責任啊,不然到時候隨便濫檢舉,板主就隨便判刑?依版規,這樣判沒問題啊,想改進就去修改,不滿意判決就上訴,不過只限當事人,不喜歡板主就去連署下台,看是讚成下台還是反對的多,不是你一個人說的算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11-25 12:06:00
版主可以從資源回收桶裡面撈出來查驗是否自刪新聞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1-25 12:19:00
單純就超貼來說 不是以前都就這樣罰了嗎?之前還有人要挖洞給別人跳 會扇動別人超貼刪文T董講得沒錯 覺得有問題應該是討論後續修改 ~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13:07:00
想盡辦法去救被捅的那個id?原來這時版主違法判決又無視?版主自己違法~還在談修改板規?虎狼屯於階下,安談狐狸你門楣注意到2008篇幾個版主上上下下~都不敢?都不敢碰~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11-25 13:23:00
才過一天是有啥好說的,我記得版務好像是規定七天內要處理,等過七天沒處理你在出來該吧才過一天你就擴大沒人敢碰,這種理由你不管拿去那邊都沒人會受理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13:26:00
連受理與否都不敢?豈不可笑幾個版主上上下下,寫個受理是會被扒祖墳嗎?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1-25 13:36:00
g大蠻好笑的 自己人被桶就開始找版主碴囉恭請g大當版主 保證事事順心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1-25 13:52:00
沒本事針對我說的點回應就去練一練再來好嗎?"找碴"兩字就是你的極限嗎?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5 14:06:00
板大眼看資進黨天天被我電 心痛之餘故意找藉口罷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1-25 14:27:00
只是覺得有人被桶 你就會吭一聲 希望下次看到綠的被桶 g大也會來救援阿xddddj大也把自己想的太偉大 八卦歡迎你去貼新聞阿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15:01:00
現有板規就有解釋空間,刪文有規範屬何種額度?還想修板規,是多害怕桶不到人需想要看找碴我也可以找給你看,我倒要看看板主如何解釋板規?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6:31:00
我比較好奇樓上要怎麼找碴XD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16:35:00
真找碴反而自信滿滿板規不讓我搞到,那何必怕人找碴?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6:37:00
我拜託你快去XD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16:37:00
改天討論板規可也要自信滿滿,不要說人找碴,因為你們板規完美無暇。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6:39:00
沒人說板規完美,有人願意debug很好所以麻煩你啦~希望不是空話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16:40:00
什麼空話?我要給還你時間表?而且我認何討論你們都說找碴,怎麼又說空話都已經做了,還當沒發生,你的反應是有多慢?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6:54:00
XD 原來這樣算找碴歐 好啦只是比我想像中的攻擊火力還低 消失望了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1-25 20:12:00
光在推文裡崩潰不夠,還得發一篇廢文才夠悲憤?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11-29 01:45:00
刪掉是要怎麼找證據啦 當然要靠版主可以去撈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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