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版主可以幫忙當個證人嗎??

作者: kim (@@@@@@@)   2016-12-06 22:04:22
※ 引述《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之銘言:
: foolfighter去士林地檢署控告小弟公然侮辱
: 問題是蠢吱並沒有指特定人
: 只是泛指認同周美青兆豐案洗錢的人
: 而且本版一項對於蠢吱 屎蛆 支那賤畜 和狗日皇民都在列為可允許的用詞
: 如果因為蠢吱一詞被告
: 那政黑可能就要滅版拉
: 小弟應該會聲請檢座傳三位版主到庭向檢察官說明一下
: 不好意思麻煩囉
: 感恩囉
: 地獄貓敬啟
雖然遲了比較多天,
但是在此重申,政黑板規的其中一條
第七章
14.本板板務僅為版面秩序維護者/版規解釋/仲裁者,無法為任一版友之言論背
書或限制其言論(除違反版規外),本板版由此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也就是說,你們在政黑板鬧得再兇,
我頂多只能針對犯規者禁水桶或刪文,
但是扯上法律糾紛,這根本就不關板主群的事。
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找板主來協助你處理糾紛!
你們在法律上,都可以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了,
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該做,難道自己不知道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07 10:44:00
你們都不肯幫愚鬥,我很遺憾kim原來罵北七對Zmitteryer沒事,對其他網友就要水桶喔http://i.imgur.com/t2WKxWO.jpg#1NlaU4s3 (HateP_Picket)http://i.imgur.com/xJrX5ka.jpg兩造私人恩怨是沒錯,可是我可沒在板上亂罵人喔,為何kim你的標準前後不一呢#1OHJ1liH (HateP_Picket)這篇文章卻有罪,kim版主給zmitteryer特權罵人北七就直說嘛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2-07 11:38:00
這zm判決有點扯 應該改判希望kim能改正 我還是看好kim未來的表現的那北七我一看就知道在罵hellkitty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07 11:41:00
板主只會說不開心去找小組長,幹嘛不一開始公正點,就不用麻煩小組長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07 13:04:00
誰叫地獄貓當初檢舉沒附上她罵你「白七」的推文自己檢舉不全,怪板主沒看到?啊 我道歉,一時眼殘沒看到,誤會妳了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2-07 13:12:00
hw你研究機器人可能太累了^o^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07 13:18:00
也許哈哈Trace openpilot code搞到兩眼昏花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07 17:25:00
啥 你是做機器人的喔...厲害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07 17:44:00
騙吃騙喝的 這世界很廣
作者: acln0816   2016-12-07 22:20:00
山哥直接去告ZM呀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12-08 02:20:00
告是一定會的,只是我目前有戰場在打,反正文章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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