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etze: 不用講太多版規問題,這很明顯,兩位板主的判決都不中立 11/26 22:52
→ goetze: 今天我在意的正是這個問題,一個超貼檢舉前自刪,版主應對 11/26 22:53
→ goetze: 板規作寬鬆的解釋,豈有一判7+180天的道理? 11/26 22:54
→ goetze: 事後還不顧程序的結案執行?這樣還講啥版規?都給你玩就好 11/26 22:55
→ goetze: 就我說~根本是一整個迫不及待的想將此人水桶罷了~ 11/26 22:57
→ goetze: 板主這樣執行版規對付異己,你們還在這大談補程序??? 11/26 22:58
→ goetze: 一個是不顧程序的結案執行,一個是對這種案子進行追認 11/26 22:59
→ goetze: 兩個哥倆好~藉執行版規對付異己罷了,這不就是你們當初口 11/26 23:00
→ goetze: 指責所謂"版皇"的行為?怎那麼快就忘了? 11/26 23:01
→ goetze: 人都關進去了,說"補程序"就好?一次來兩個"版皇"嗎? 11/26 23:02
→ goetze: 還是只准跟你們同立場的"版皇"下去? 11/26 23:05
→ goetze: 以後都這樣搞就好~管它三七二十一,關了再來"補程序"嗎?? 11/26 23:06
→ goetze: 超貼自刪是事實,水桶七天可以討論,但這時竟然突然將版規 11/26 23:09
→ goetze: 擴大解釋,說啥這是規避責任?我還以為這條應該是針對審理 11/26 23:09
→ goetze: 中的審理案,哪有在檢舉前自刪也適用? 11/26 23:10
→ goetze: 180天的水桶也不依版規進行合議,另一個版主也不顧版規 11/26 23:12
→ goetze: 那麼明顯的違規判決竟然還追認?追你個大西瓜~人都關進去了 11/26 23:13
你一直口口聲聲要我【面對】自己被檢舉的事情,
然後做出判決。
難道你不知道板主被檢舉,
自己就不能去受理,
只能由另兩位受理?
而且這次是同時兩位板主被申訴,
更沒辦法依靠N大一人決定兩人命運。
所以最簡單的方式,
就是去建議JamesSoong去申訴,
讓小組長決定我們的命運,
怎麼會是一直叫我們自己處理自己的判決?
而且,被判水桶的人是JamesSoong,
如果有要求重審、要檢舉,
他才是【當事人】,
你一直檢舉是要做什麼?
你一直口口聲聲程序公平正義,
現在卻又一直逼我們,
叫我們處理不屬於我們權責的事情?
JamesSoong不知道申訴這件事怎麼做嗎?
來!我教你們
去把L_secretGard板搜尋出來,
然後把置底文的【申訴簡易教學】找出來,
趕快看看申訴的規則是什麼。
而且,請JamesSoong記得要快去申訴,
不要只敢一直嘲笑板主,
但是建議你跑正式的申訴SOP時,
你卻不肯動一下,
我不知道你是在怕什麼?
如果你覺得自己那麼站得住腳,
那你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