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刑事訴訟法 第 163-1 條 https://goo.gl/y0dEkd
: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調查證據,應以書狀分別
: 具體記載下列事項:
: 一、聲請調查之證據及其與待證事實之關係。
: 二、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人、通譯之姓名、性別、住居所及預期詰問所
: 需之時間。
: 三、聲請調查之證據文書或其他文書之目錄。若僅聲請調查證據文書或其
: 他文書之一部分者,應將該部分明確標示。
: 當事人可以聲請傳喚證人
: => HellKitty 可以聲請傳喚證人
: 刑事訴訟法 第 163-2 條 https://goo.gl/W9Hvt4
: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調查之證據,法院認為不必要者,
: 得以裁定駁回之。
: 下列情形,應認為不必要:
: 一、不能調查者。
: 二、與待證事實無重要關係者。
: 三、待證事實已臻明瞭無再調查之必要者。
: 四、同一證據再行聲請者。
: 法院可以裁定當事人的聲請有沒有必要
: =>法院可以裁定 HellKitty 傳喚證人的聲請有沒有必要
: 刑事訴訟法 第 178 條 https://goo.gl/s3MiYm
: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
: 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 法院一但裁定傳喚證人的聲請有必要,就會替聲請人把證人傳喚到場作證
: ,證人沒有正當理由又不到場,除了罰鍰,還可以拘提。
: =>法院一但同意了 HellKitty 傳喚證人的聲請,政黑版主就得出庭作證,
: 否則就會被罰鍰,甚至拘提。
: 結論:
: HellKitty 需不需要 政黑版主 出庭作證,是要向 法院 聲請,不是來政
: 黑板向 版主 聲請,只要法院同意你的聲請,就會幫忙傳喚 版主 到庭,
: 只要是合法傳喚,版主不能不到庭,不過,證人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
: 175 條請求日費跟旅費。
: PS:刑事訴訟法 第 175 條 https://goo.gl/vdQ5sz
所以認識到法律了吧!
不要當作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也是也有「義務」的!
所以版規那條版主群可以不用當證人可以刪除了!
不然ptt政黑版規是能贏過法律膩!
啊!對了~*
嚴重一點~也是拘提之後~
拘提還未到案的法院可以用通緝的歐!
如果你不想被罰款.拘提.通緝的話!
還是乖乖的使用你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