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 #1Ojdf0pG

作者: elhazard01 (風之翼)   2017-03-07 23:55:32
一、申請人ID:elhazard01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Ojdf0pG
三、要求重審理由
被水桶原因是PPLSEA向版主陳述我說他無恥,但明明推文中只提到夠有恥,
他竟認為是無恥的含意,請他拿字典證明夠有恥等於無恥。
另外他提到
『→ PPLsea: 有鑑於被告不反駁,且此為加重毀謗,我希望能用最重罰則!
→ PPLsea: 謝謝! 』
我明明是不知情,不加以查證我為何沒回應,硬說我不反駁要用最重罰則
,這點陷害人的心態非常可議。
根據以上原因,請版主重判,謝謝。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3-09 15:57:00
受理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3-16 22:09:00
意見:申請人多次以"夠有恥"."奇葩"等具針對性用語推文,原判水桶一個月屬輕判,尚屬合理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3-17 00:07:00
意見:針對性推文 保持違規判定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18 01:55:00
意見:無違規 字面意義「夠有恥」解釋成「無恥」為檢舉人解讀,且觀察案發文章,檢舉人當下只有在意「學歷低」等語,據此「無恥」解讀乃檢舉人延伸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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