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Vb6NO7Z askingts 違反板規:3-2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20-10-25 13:41:48
本人答辯如下:
根據政黑版規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6.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
 不受此章保護。
我被檢舉的本文完全是按照下面這篇的格式照樣照句的
#1Sa5TLSE (HateP_Picket)
3/19 askingts □ [檢舉] #1Sa40Wne Syoshinsya推文 政黑版規3-1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2963413.A.70E.html
被檢舉的推文
噓 Syoshinsya: 柯黑賤畜很喜歡把自以為有殺傷力的智障結論放在最後一03/19 09:28
→ Syoshinsya: 段,一句話就可論破。03/19 09:28
噓 Syoshinsya: 柯黑賤畜吉娃娃繼續造謠,家裡親友都不知道死幾打03/19 09:35
→ Syoshinsya: 了,幹你老母操雞巴…03/19 09:35
當時政黑版主判決
推 AskWhat: 審理意見:03/19 11:40
推 AskWhat: "柯黑"屬於政治族群,依政黑板規三-6,不受政黑板規第三03/19 11:42
推 AskWhat: 章保護,故本案不受理。03/19 11:42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2957472.A.C68.html
Fw: [轉錄] 柯文哲預言:彰化、高雄下一個破產
(請點入此文章 觀覽本人所寫的文章內容 以及Syoshinsya對我的推文)
當時的柯粉Syoshinsya對我的文章內容進行推文抨擊
按照政黑版規3-2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當時的柯粉Syoshinsya完全符合「3-2-a」跟「3-2-b」
卻被當時政黑版主用政黑版規3-6 政治族群不受此章保護。迴避掉了
大家標準都是一樣的
柯粉Syoshinsya當時在我的文章裡面 使用推文作人身攻擊跟我你一句我一句
還連續兩次以上對我文章內容作人身攻擊
跟我這次指名你情況也沒差多少啦
根據政黑版規3-6 就是可以拿政治族群來擋
這點我在本案被檢舉人所檢舉的本文 都已經先打上"柯糞"作為預防針了
詳見下面這段被檢舉人所檢舉的本文:(節錄)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3560920.A.1E3.html
幹破你娘死柯糞 拎北早就叫你這柯糞滾離我的文章
你這柯糞看來是屎吃不夠咧
你這幹你娘死柯糞 柯糞你老母都不知道死幾打了 幹你老母死柯糞操雞巴
還有拎北是土生土長日本人啦 哈哈XD
ip在日本有啥好奇怪 你這幹破你娘死柯糞是找不到痛點可打膩
柯糞dragonjj先去吃屎再說哩
格式是照抄自當時柯粉Syoshinsya對我的人身攻擊 這我前面已經講過了
噓 Syoshinsya: 柯黑賤畜很喜歡把自以為有殺傷力的智障結論放在最後一 03/19 09:28
→ Syoshinsya: 段,一句話就可論破。 03/19 09:28
噓 Syoshinsya: 柯黑賤畜吉娃娃繼續造謠,家裡親友都不知道死幾打 03/19 09:35
→ Syoshinsya: 了,幹你老母操雞巴… 03/19 09:35
檢舉人不要在玻璃心了
我只是回敬你們這些柯粉而已
還有
我已經先在檢舉人所檢舉的本文打上"柯糞"
就是要符合政黑版規3-6寫的「政治族群」 不受第三章保護
關於指涉性方面
當時Syoshinsya對我所寫文章內容 實行兩次推文人身攻擊 抨擊我文章內容
還在推文裡跟我你一句我一句的
也跟我對你的直接指名啦 沒差多少啦
大家的標準都是一樣的(我再打一次) 遊戲規則就是訂在那裡
根據政黑版規3-6 只要牽涉到「政治族群」 就是可以迴避掉3-2指涉性跟針對性
答辯完畢~
※ 引述《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
: dragonjj
: 二、被檢舉人ID:
: askingts
: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 ╭─────────────╮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  ̄ ̄ ̄ ̄ ̄ ̄ ̄ ̄ ̄ ̄ ̄ ̄ ̄ ̄ ̄ 
: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還有拎北是土生土長日本人啦 哈哈XD
: ip在日本有啥好奇怪 你這幹破你娘死柯糞是找不到痛點可打膩
: 柯糞dragonjj先去吃屎再說哩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9-03-19 09:28:00
柯黑賤畜很喜歡把自以為有殺傷力的智障結論放在最後一段,一句話就可論破。柯黑賤畜吉娃娃繼續造謠,家裡親友都不知道死幾打了,幹你老母操雞巴…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9-03-19 11:40:00
審理意見:"柯黑"屬於政治族群,依政黑板規三-6,不受政黑板規第三章保護,故本案不受理。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20-10-25 13:44:00
可是你指名我,而不是政黑族群!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0-10-25 13:47:00
確定答辯結束嗎?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20-10-25 13:58:00
他指名的是叫我吃屎,這才是我這次的重點!他都沒有叫你ID 你都把我ID HIGHLIGHT了 還在那邊胡扯一通 根本兩個不同判例!你自己被玩一次 現在又想玩火只能說活該了 如果不指明我ID 我還可以笑笑算 問題是你指明了 明明就兩個不同CASE 硬要相提並論!難怪被玩還有版主 我檢舉的是上邊 你既然看到了 應該在我那邊受理 判決也要在我那邊下才對 這篇基本事就是廢文自己被別人玩一次 現在又玩上火 去水桶呆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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