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抗辯補充說明窗口期仍然不明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0 20:44:32
三,10倒數第二行,經版主善意提醒後,仍未抗辯視同放棄
善意提醒應該是說寄信吧。寄信後多久算仍未抗辯?再來一次24hr?
我的理解是這樣,請版主明示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0 20:48:00
他們只是會善意提醒,看心情的、沒有一定要提醒,不來看政檢版沒抗辯到是自己的事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0 20:51:00
我仔細又讀了三,10。似乎可以理解為版主寄信後+寄信前總共24hr,那版主可以在第23 hr寄信。看到沒看到自認沒運氣呵呵。還是明確好版主有寄信義務,寄信後開始計時24hr比較公允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0 20:55:00
我的理解是:被檢舉後24小時內被檢舉者可抗辯、版主可下達任何意見、包含直接判決。24小時後是檢舉者跟被檢舉者都可以繼續推文補充。但是有個比較奇怪的是,前24小時內的「或由」版主xxxxx這個詞而版主全程不需要負責傳抗辯,他們只有「善意」提醒。等於被檢舉後版主不提醒,你自己也沒來抗辯是你家的事,但版主可以在你來抗辯之前就先判決給一群從來沒來政檢或關心版規事務的來改,大概就會有這種問題吧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2-03-20 21:00:00
新政檢版規其實對版主也是個坑....版主24小時後繼續發言,算不算違規?最沒限制的是被檢舉人,24小時前、後都可以發言。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0 21:05:00
既然你都破梗了,對,我也有注意到24小時後沒寫上版主速改欸,馬上補上版主,改版規速度跟翻書一樣版規能改的這麼輕鬆隨意的真的只有這一任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2-03-20 23:10:00
知錯能改...是好事啊....還是你希望有問題不要改?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0 23:24:00
不要只保護自己,限制別人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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