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diodept (收音機部門)》之銘言:
: 倘若使用者在一天之內受到多人人身攻擊,
: 但每天卻只能檢舉一篇,
: 這作法並不合理。
: 政檢每天的檢舉量長久以來一直維持在每日十篇以下,
: 板主業務的負荷量並不太大。
: 既使是每天業務量超過50篇的八卦檢舉板都沒有此項規定。
: 建議可以提高每人每日可檢舉的上限,
: 協調出一個板主可以負荷、板友檢舉權也不會被過度限縮的數字。
直接講了,這樣的作法是違反站規的。
一天一篇確實影響你的檢舉權,看板主在推文也發現其問題,
並沒有做到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提出之申訴,站規第一條。
即便是看板違規行為裡,限篇數也是以會影響看板秩序為前提,還有五篇額度。
是看不出一天可以多檢舉個幾篇,會影響到什麼看板秩序,
有濫用情形,可增定濫用規範。
三個板主一個人一周到底分配到幾件,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困難到需要限制,
原本有cd時間八小時一篇就已經很怪異了,看你講才發現又改了。
即使是檢舉不予受理,站方也有給予規範,現在一天只能受理一篇,
我想只能請板主親自說明,在管理上有何窒礙難行之處,是否能力不足或是其他原因,
即使明顯未違規,檢舉判定未達也只需要幾秒鐘,檢舉人一篇起碼花個五分鐘。
除了板主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同樣身為板主我是想不出其他理由。
(我三任板主至今桶了近六千人次。)
參照: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7BE.html
第一編 法例
第一條(規則目的及本站範圍)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包含批踢踢(ptt.cc),批踢踢兔(ptt2.cc)及批踢踢參
(ptt3.cc)等三個分站(以下簡稱本站),為公平迅速處理使用者違規行為及所
提出之申訴,特制定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第一章 申訴事項及範圍
第十三條(得申訴事項)
本規則所稱申訴,謂使用者針對下列事項,表達其意見:
一、違規行為之檢舉。
二、對於違規行為認定權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者。
三、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四、其他對於本站之建議。
第十四條(申訴程序法定原則)
非依本規則所定程序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
二、被檢舉人
三、檢舉事由
四、所附證據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第十七條(檢舉不予受理)
非依本規則提出檢舉,或檢舉內容不全或不真實者,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
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