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板務]回答板友對版務的疑惑(回U板主)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10-05-28 22:52:45
※ 引述《ufosty (panzer)》之銘言:
u板主你一直假裝你很明事理,氣度很大
說真的我本來不想戳破你,但你專挑這時候來回答
且我問你的問題你都沒有回我,到現在還在假裝你有板主的高度???
那就不能怪我在這邊一一戳破你的話
: 依照組規、站規對爭議採當事人主義,本板不應回您這篇。但鑑於板務暫時開放討論、
: lovebbcc 君之厚愛,藉此機會向大家說明。
: 更重要的是,道義上應該公開向 rukawa514 板友交代整個過程及程序。
: 以下問題來自lovebbcc君 之文章 #1B_NIoIe
: ☆問題一:請問您自稱請假的期間 去偷偷的砍文章…(原題較長,恕簡略)
: 砍了政在組務申訴的證據文是什麼 湮滅證據嗎? 我想UFOSTY您欠大家一個交代
: "UFOSTY閣下為何在請假期間還要偷偷的上來砍掉是證據的被檢舉文"
:
作者: suwilliam (唱葉子的阿桑走了)   2010-05-28 22:55:00
拍拍~能讓RUKAWA這麼確實不容易~XDDDDD拍拍~能讓RUKAWA這麼怒確實不容易~XDDDDD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10-05-28 22:56:00
這篇是不是po過了? XD
作者: sasiburi (..)   2010-05-28 22:58:00
我也記得好像有PO過.......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10-05-28 23:00:00
是阿 但他沒回我 所以我砍文重PO一次 他都不回我只PO這次了 這是希望聽到他的回答 他再不回我也沒辦法
作者: shaka1aka (Por Una Cabeza)   2010-05-28 23:04:00
幽浮:這個是瑕疵,不是違憲;所以我有抵抗權這樣XDD
作者: sasiburi (..)   2010-05-28 23:07:00
他說superlynew案有處理,啊那篇文章咧?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0-05-28 23:12:00
應該是他自己去把判決改過了 當然也是偷偷的改
作者: sasiburi (..)   2010-05-28 23:13:00
他文章代碼我找不到壓@@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   2010-05-28 23:25:00
偷偷摸摸就該滾了 這樣有資格當版主嗎??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0-05-28 23:30:00
什麼?除了我以外還有人是偷改判決的受害者?-_-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10-05-28 23:32:00
他都是用編輯舊判決的 其實應該是要再另發公告才對
作者: jackshai (勝機不足就要拖)   2010-06-03 10:26:00
編輯舊判決沒什麼了不起的...還有別的版版主直接拿以前不合版規(從以前到現在都沒這條版規)的以前"判例"
作者: jackshai (勝機不足就要拖)   2010-06-03 10:27:00
來判人水桶的。問他現在怎麼這樣判,他說照xx判例。問他xx判例怎麼可以這樣搞,他就不理你,申訴也沒用(拍)習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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