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13-05-01 12:01:48這件事還可以觀察到幾點有趣的現像
有些不同陣營的人,在評論本案判決時,有意、無意 甚或帶暗示的
把觀點引導到要大家認同法官的觀點... 就是非立委法定職權 所以收錢不算貪汙
我才納悶 奇怪.... 怎麼敵營的人會有這種行為 仔細一看
靠夭..... 講這話的 也是一個收錢辦事 貌似清流的傢伙 最後也是靠這
招 非公務員法定職權來脫身的..... 搞半天 原來是在幫自已講話
所以各位 別笨了 這招非公務員法定職權貪汙無罪的大洞 不可能補上的
法官們永遠會堅持自已的法律見解...顯示自已是個條理層次分明的法律人 與庶民不同
立法機關也萬不可能去修法去限縮法官在這類判決上的心證空間 誰會斷已財路
而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則是賺到....反正把官當大 拐個小彎... 拿的的錢就不是貪汙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