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自為 他為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27 19:18:01
剛剛打開新聞 看到新聞提到
法醫對洪案的驗屍報告 顯示 他為
軍檢暑發言人解釋說 只有兩個選項 自為 和 他為
進一步解釋 他為也包括意外
該新聞台說 自為和他為的差別在於 有人要負責 不管是不是意外
之後爭執點在於 這個結果到底有沒第三者有意圖的結果
法醫講的很保守 說 不能排除
軍檢暑也趕忙解釋 他為 跟之前軍檢的報告寫的意外 沒有牴觸
我想共識點在於 他是被操死的
問題是 被操死的這個結果 是有意的 還是意外
我想 死者的屍體無法告訴我們這麼多
好 到這裡都是前言
其實我想問的問題是
酒駕應該算他為吧? 是被歸類為意外嗎?
可以遇見的高度危險性行為 算是意外還是有意呢?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7-27 19:21:00
本來想去逛 想想今天一定很多人就打消念頭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3-07-27 19:21:00
體溫44度 連老柯都沒見過
作者: lajunbo (嗯嗯)   2013-07-27 19:36:00
是不是"故意"不是由法醫判斷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7-27 19:53:00
之前酒駕還會被認為是過失致死咧
作者: mystaunch (龍非池中物,鳳非水中鳥)   2013-07-27 21:24:00
應該就是教訓過度,應該是過失致死,但軍法可用虐待至死
作者: mystaunch (龍非池中物,鳳非水中鳥)   2013-07-27 21:25:00
所以也滿重的
作者: ladioshuang (達哥)   2013-07-27 21:34:00
鄉民可是很想要導向到想像中的他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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