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國會為施行憲政國家中,
一項維持三權平衡運作而發展出來給予行政權的一項非常機制。
三權分立制度下,行政權受立法權的監督和兩相制衡,
但當立法權過重,無法使行政權順利運作者或是行政權政事無法伸張時,
政府首腦可依法向國家元首提出解散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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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念書時,記得總統有這項職權。
但是依照馬娘娘的個性,量她也不敢。
昨晚夢到,馬娘娘忽然硬惹。
握著拳頭說:解散國會!
一切都是因為看到一張字條。
馬總統,我們還可以解散立法院!
霏
好,對不起 我發了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