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要說-丟鞋無罪 潑漆有理?
中國時報 凌瑞林 2013年09月21日 04:10
2008年12月,伊拉克記者艾扎狄對著來訪的小布希丟鞋,
當場被捕判刑、坐牢。此案倘發生在美國,別說對總統丟鞋,
容或有民眾對市長丟鞋,員警立馬棍棒交加,最後雖未必坐牢,
但聯邦調查局肯定列為可疑恐怖分子,查遍祖宗八代,
警方也一定依程序移送司法,由法官決定罪名是否成立。
歐美講民主、重法治,一切照步來。臺灣卻不一樣,
兩天前陳為廷朝苗栗縣長丟鞋,不但沒事,還很得意的宣稱
「鞋子死得其所」。說起陳為廷個人,已曝光三種身分,清大學生、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農村陣線聯盟。沒曝光的,不知道還有多少。
明年,也許成為民進黨候選人。
去年12月,陳為廷反旺中,很紅,紅到在立院當面怒斥教育部長蔣偉寧。
事隔十個月,自動升格,從不懂禮貌的大學生,變成丟鞋的武打明星。
陳為廷說自己很憤怒,但發怒的對象從來對藍不對綠;同樣是拆遷爭議,
就沒敢對賴清德丟鞋,鞋子無法「死得其所」。
他所屬的農村陣線聯盟40幾名大學生,20日晚間夜襲馬官邸潑紅漆。
當場被捕的吳姓以及若干學生容貌,也曾經在抗議洪仲丘案的場合出現,
儼然成為有針對性的專業抗爭者。
這就是臺灣現況,要民主卻不要法治。他們延畢,百姓付稅養他們;
他們很紅,心腸很黑,社會很傷,民主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