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同性婚姻裡核心價值的問題(一)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3-11-12 05:57:44
這是一個簡單的整理。我想在這裡整理目前三個討論的主張概要,然後討論一下這
三種立論的差異的所在。這邊有個很重要的前提必須要先聲明:這三個不同的立論都
可以被拿來支持婚姻關係對社會的重要性、以及家庭這個最基本重要性的價值。但是
這三個不同的看法,會對於家庭的型態的看法產生差別。
1.生育
第一種理解的方式,是強調家庭的生育繁衍功能,這也是反對同性婚姻的論者,想
要鎖定的家庭核心價值。在這個觀點裡,會很自然而然地將家庭限制在一男一女的結
合(以「時代不同」為理由移除諸如一夫多妻、共妻的各種變異制度)上,而去論證
同性婚姻的「不正常」,以及同性婚姻的不能生育的問題。
在工業化之前的傳統社會,家庭的生育功能是被相當強調的,甚至是凌駕在個人意
志之上,所以「自由戀愛」並不是常態,一旦到了適婚年齡,一對男女就會在雙方家
長的談判下結合而形成家庭,而不孕、無後會是這類家庭的嚴重問題。不孕的女子會
被休妻,而無後的家庭....有時會採取更極端的手段。
《創世紀》第三十八章有個非常極端的例子。猶大家的長媳他瑪因為先生死去沒有
後代,猶大就叫他的二兒子俄南「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
為你哥哥生子立後」,結果俄南....決定體外射精、不為哥哥留後,這種「惡行」被
上帝耶和華給治罪,也就是把俄南給殺了(第8、9節)。
但是精彩的還在後頭,他瑪發現猶大沒有讓三子示拉娶她的意願....她結果跑去計
誘猶大,讓猶大和她行了房、她因此懷了猶大家的種。不知道此事的猶大聽到他瑪懷
孕、以為她行淫要燒死她,他瑪拿出證據來,說這孩子的生父就是猶大老爺您的種啊
!猶大無奈....
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
大不再與他同寢了。(第26節)
這可以說是家庭生育價值遠超過其他時所產生的邏輯。在這裡,他瑪的任務就是生
育,為猶大家繁殖出下一代。因此,老公死了二弟上,二弟不肯被神治死就該三弟上
,公公不讓三弟上....呃,他瑪自己想辦法讓公公上了她。這個作法被稱為「義」。
類似的故事古代其實不少,中國清朝有個很有趣的例子:
清朝時,杭州元井巷吳小園家,僱了一個姓郭的女僕。郭氏塘栖人,年
二十餘,勤快能幹,頗獲主人賞識。有一天,夫家來信說她丈夫得暴疾
去世,催她趕快回去。郭氏大哭,請假而回。過了兩個多月,郭氏又回
吳家上工了,穿著綠衣紅褲,煥然一新。主人訝問她為何不曾守寡,她
說:「夫家兄弟四人,我先夫排行老四,大伯早已喪妻,如今我又守寡
,夫家本欲把我配給大伯,但年紀相差太多,我不肯,後來族人居中調
停,把我配給三伯,三嫂配二伯,二嫂賠大伯,就都沒問題了」。吳小
園連呼荒唐,撰聯贈之:「又是一番新眷屬,依然三對舊東西」。
強調家庭的價值在於生育的情況下,過去的這些思維才能夠被理解。婚姻不只是要
創造家庭,還必須要想辦法創造出能夠生育的家庭才算數。
這是過去在強調生育價值的情況下,婚姻下的家庭會出現上述的奇妙景象。那在當
代呢?在這裡我要指出兩個很重要的因素,影響了當代關於婚姻裡生育價值的有效性
質。更直接的論點是,面對到生育率快速下降的事實,讓生育逐漸在當代家庭裡僅僅
扮演次要的角色。
第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平均壽命的延長,造成現在婚姻關係裡不生育、不能生育的時
間遠比生育的時間來得長,因此要說家庭的組成是為了生育的目的,會變得一個很沒
有效益的說法。
第二個重要的因素則是科技和制度的改變,導致生育的功能不必備侷限在一男一女
的核心家庭形式上。前面批評「同性家庭不能生育下一代」的說法變得很不精確,這
是由於在當代,規模最小的生育單位是一個女人而不是一男一女。單親媽媽家庭是一
個例子,另一個例子卻是同性戀家庭....女同性戀家庭。
http://www.fankudo.com/joe/14137
這裡是一個未來可能很常見的例子。一個女同性戀家庭裡一位扮演生育的母親角色,
接受匿名的精子捐贈者而受孕產子。在上面的影片裡,由於來自於同一位匿名的捐贈
者,這女同性戀家庭的兄妹,因此是有100%血緣關係的。在這個例子裡,除了伴侶是
女性以外,女同性戀家庭的生育功能,完全等同於一男一女所組成的家庭。
更嚴格地說,這個強調婚姻由一男一女所組成、以生育下一代為目的之說法。在這
裡有兩個不同的挑戰:
1.生育真的還是家庭關係的核心價值嗎?當代已經有太多一男一女組成的家
庭選擇不生育,特別是在領養制度下有許多家庭放棄生育而僅僅執行養育
的功能。但是就養育這件事來說,你沒辦法否認這不需要一男一女組成的
家庭才能夠執行。
2.如果你還是真的堅持生育是婚姻關係的核心功能,那麼至少目前你必須承
認女同性戀家庭也可以執行這個功能。並且你必須有個心理準備,如果未
來真的出現男性生子的醫學技術時,對男同性戀家庭的禁制也將失去其正
當性。
作者: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2-01-12 06:25:00
未看先推 終於引誘出高人來此發文XD
作者: 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2012-01-12 07:36:00
禁制不存在 全是自己射箭畫靶假議題
作者: 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2012-01-12 07:37:00
關於吃飯我也可以講一篇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2-01-12 07:59:00
有道理
作者: stming   2012-01-12 08:05:00
我等著看何時會出現一篇講吃飯的....XD
作者: 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2012-01-12 08:37:00
等有人立法禁止吃飯的時候我才有動機寫呀
作者: guare (瓜籽)   2012-01-12 22:12:00
這個連結有個地方值得monopoliest注意,發言的場合是愛荷華
作者: guare (瓜籽)   2012-01-12 22:13:00
州準備立法「禁止」同性婚姻的公聽會上。而現在台灣吵的是立法「承認」同性婚姻。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3-02-02 16:04:00
啊,忘記說聲感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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