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就這議題稍微了解過國內曾經進行的爭論。
簡單說,在李登輝執政時候的修憲,確實一度討論過要將鄉鎮市長改為官派,
其所持優點有:
1.鄉鎮市長選舉層級不高,人才未能聚集
2.鄉鎮市長選舉容易變得賄選的溫床,因為只需較少選票即可當選
3.減少選舉的次數並減少浪費
但這樣做也有一些缺點,包括:
1.基層民意無法表達
2.權力過於向執政者集中
3.政治人物缺少甄補的機會
個人傾向認為,目前直轄市長直接指派區長的現象是短期過渡期,
之後為了提供更多下層政治人物出頭的機會,還是有可能以其他形式恢復。
因此,預期十年內已升格的直轄市將可能出現內部行政區重劃的情形,並依
據整併後的新行政區首長再開放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