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40112000377 中時電子報
有話要說-陳菊是可敬對手嗎?
2014-01-12
陳揮文
考試委員黃俊英逝世。2006,黃俊英、陳菊角逐高雄市長寶座,堪稱高雄市長選舉最慘
烈一役。黃俊英是陳菊碩士論文指導教授,兩人相識30年。
「擊敗」黃俊英的陳菊說,黃俊英是可敬的對手。
筆者想請問陳菊,那你自己呢?陳菊是可敬的對手嗎?
想當年,黃俊英以微小差距敗北,與其說,黃俊英輸給陳菊,
不如說,黃俊英輸給「走路工事件」。
走路工重傷黃俊英
2006大選投票日前一夜,陳菊陣營召開記者會,
斗大的標題寫「抓到了」,還公布發放走路工錄影帶,指控黃俊英買票賄選。
投票日當天,三立、民視新聞台以跑馬燈、新聞畫面、新聞標題等方式,
強力放送黃俊英發放走路工。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陳菊陣營散佈黃俊英賄選消息,利用媒體傳播,引導民眾認知,
尤其在選罷法規定禁制期間,採取突襲重大負面競選手段,讓黃俊英根本沒時間澄清,
因此判決當選無效。
後來,高雄高分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陳菊當選有效。
黃俊英提的當選無效、選舉無效訴訟,相繼敗訴定讞。
為了勝選不擇手段
雖然黃俊英輸了大選,也輸了選舉訴訟,可是,無論各個審級、各個刑事庭、民事庭,
對於走路工事件的相關判決,全部認定黃俊英沒有賄選。
換言之,陳菊陣營指控黃俊英買票云云,經過法院審理,並非事實。
然而,時光能倒轉嗎?選舉能重來嗎?
為了勝選,真的可以不擇手段、不計代價,無所不用其極嗎?就算僥倖勝選,又如何?
年底七合一大選,藍綠陣營磨拳擦掌。
試問,如果在投票日前一夜,又有人開記者會,指控對手買票,怎麼辦?
難不成,只能祈禱敵營是可敬的對手,不會出怪招、祭奧步嗎?
黃俊英掙回清白的代價是,拱手讓出市長寶座,
令人扼腕的,豈止是1114票的些微差距,高雄市民失去一位謙謙君子的市長,
這才是永遠無法彌補的缺憾。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
是該讓楊秋興好好出來整頓高雄了 陳菊好好回宜蘭睡覺吧
當年走路工事件 真的是OOXX 希望老天有眼 讓高雄換個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