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打的東西到這篇告一個段落。
反正都講ACG了,這篇就講台灣的情況。
其實也不是只有ACG能講,音樂劇、觀光也可以談。
(今年歌劇魅影又要來台灣演第三次了-w-,又是在爛場地小巨蛋)
不過想想,其實只是把ACG換成音樂劇、觀光,
但內容脈絡仍然是一致的,加上懶得再打字,所以就先這樣。
(譬如說去問問接受新聞採訪的那些去看歌劇魅影的名人,
問問他們一年去過台北各"小型劇場",看過小型舞台劇的次數有多少就知道
對他們而言,花大錢去看音樂劇是一種"秀異",這難道也是文創???)
秀異,google吧,不解釋了。
台灣的ACG,有經驗過那個美好年代的人就多少會有體會。
90年代的台灣ACG。
以漫畫而言,早期是盜版和彷作,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舊的少年快報和機器貓。
"比拉夫(佛利沙)!我生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