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 李鴻源去職 我也覺得非常遺憾
客觀上,李鴻源提出的國土規畫法施行細則草案,並敦促立法院推動國土三法
防災型都更、水患治理,都是獨特而有意義的施政,有公文有計畫有數據
李鴻源絕對是有做事的官員,他的功勞不容抹煞,他的民調最高,就是最大的肯定
絕對不是有些人認為的大砲型官員,或是某些人、記者抹黑的只放炮不做事
坦白說,我覺得他內政部長做得很好,比江宜樺好太多了
但是,話說回來,要用誰或不用誰,本來就是總統和行政院長的權力
名為行政院長擁有組閣權,實務運作上當然是總統擁有決策權
最後,施政的成敗,還是得由總統與行政院長完全負責
所以,外界當然可以批評馬江的決策 但說馬江亂政之類的就言過其實
最終,施政成敗的政治責任,當然還是馬江必須一肩扛起,不能推卸責任
所以馬英九、江宜樺要用自己人,任用私人,當然可以,只要做出成績就好
外人無權置喙